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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税局(大连市税务局地址在哪里)



"服务业"和"小微企业"界定标准是啥?


为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不分行业 ) 免除 2020 年 1 个月以上(含 1 个月)租金的出租人(不含自然人),可以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总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按 2019 年销售额计算,不含本数)。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后新成立的小微企业,在本年度有销售额的,以本年第一季税务局度至第四季度销售总额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其中 2020 年 10 月申报 2020 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减免税时,以 2020 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销售总额计算;2021 年 1 月申报 2020 年第四季度减免税时,以 2020 年第一季大连市度至第四季度销售总额计算。没有销售额的,暂根据纳税人经营范围判断。上述服务业的具体范围具体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可登录"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网址 http://xwqy.lngs.gov.cn)查询。


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可叠加享受优惠


关于房土两税优惠政策,既有不分行业的普惠性政策,如《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又有针对不同行业的特殊规定,还有地方性优惠政策,如《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对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 月 6 日,大连市政府发布"防疫 12 条",其中规定,对从事交通运输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含星级酒店)和物流辅助服务业的纳税人,免征第一季度房土两税;企业出租房屋,减半征收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最新出台的"免租减税政策"则没有对可享受政策的纳税人范围进行"划圈",只要是将房产出租给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出租方,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免租就可以享受减税优惠。对于各项优惠政策,纳税人只要符合减免规定,即可叠加享受优惠在哪里。比如,若符合此次减免税条件的出租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已经享受了减征房土两税优惠政策,那么依然可以叠加享受"免租减税"的优惠政策。 据初步测算,免租减税政策将为相关纳税人减税过亿元。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某公司在 2020 年不同月份为承租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分别减免租金累计满 30 日(含)且减免租金额度大于等于整月租金的,也可以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比如,2 月份和 3 月份各减免 15 天,两个月累计 30 天,而且减免的租金额度大于等于单月租金的,那么该公司可以享受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减半征收房土两税的优惠政策。


相关政策问答


问:2020 年 8 月某公司与租户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时,为承租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减免当月一半租金,能否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


答:不能。必须是免除 2020 年 1 个月以上(含 1 个月)租金的出租人可以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减免租期小于 1 个月或减免租金额度小于整月租金的,不能享受此次优惠政策。


问:甲公司有 A、B 两套房产对外出租,其中 A 房产出租给个体工商户,租期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租金年付,2020 年 2 月再次收取租金时,考虑到疫情影响,免除该租户当月租金 ;B 房产未免除租金。甲公司在 2020 年 4 月申报第地址一季度房土两税时已经享受了大政发〔2020〕3 号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出租房屋 , 减半征收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则甲公司对外出租的两套房产能否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


答:只要为承租人免除 2020 年中某个月份的租金,均可减半征收 2020 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免除租金房产的房土两税。


该案例中,甲公司免除租金的 A 房产可以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未给予免租的 B 房产不能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


问:2020 年 1 月在哪里至 10 月,某公司地税局将房产出租给个体工商户,2 月为该个体工商户免除一个月租金,11 月又将该套房产出租给某大型企业,能否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税务局征政策?


答:对于出租给个体工商户且在 2020 年免除 1 个月以上(含 1 个月)租金大连市的房产,租期在 2020 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内的月份可以减征房土两税。该案例中,该公司可以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的税款所属期为 2020 年 4 月至 10 月。


问:市场(商场)出地税局租柜台,承租方为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此次房土地址两税减征政策?


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柜台出租),并且按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可以减半征收出租部分房土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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