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知道意见》。
第六(十四)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在役装置或实施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在全面展开过程危险分析(如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基础上,通过风险分析确定安全仪表功能及其风险降低要求并尽快评估现有安全仪表功能是否满足风险降低要求”。
第六(十五)要求“企业应在评估基础上,制定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方案和定期检测测试计划。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功能,要制定相关维护方案和整改计划,2019年低前完成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和完善工作。其他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参照本意见要求实施”。
两重点一重大
所谓“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督,就是指政府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简称“两重点一重大”。
(1)第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详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一、光气及光气化工艺
二、电解工艺(氯碱)
三、氯化工艺
四、硝化工艺
五、合成氨工艺
六、裂解(裂化)工艺
七、氟化工艺
八、加氢工艺
九、重氮化工艺
十、氧化工艺
十一、过氧化工艺
十二、胺基化工艺
十三、磺化工艺
十四、聚合工艺
十五、烷基化工艺
(2)第二重点危险化学品,详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1氯液氯、氯气7782-50-52氨液氨、氨气7664-41-73液化石油气
68476-85-74硫化氢
7783/6/45甲烷、天然气
74-82-8(甲烷)6原油
7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
8006-61-9(汽油)8氢氢气1333-74-09苯(含粗苯)
71-43-210碳酰氯光气75-44-511二氧化硫
7446/9/512一氧化碳
630-08-013甲醇木醇、木精67-56-114丙烯腈氰基乙烯、乙烯基氰107-13-115环氧乙烷氧化乙烯75-21-816乙炔电石气74-86-2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17氟化氢、氢氟酸
7664-39-318氯乙烯
1975/1/419甲苯甲基苯、苯基甲烷108-88-320氰化氢、氢氰酸
74-90-821乙烯
74-85-122三氯化磷
7719/12/223硝基苯
98-95-324苯乙烯
100-42-525环氧丙烷
75-56-926一氯甲烷
74-87-3271,3-丁二烯
106-99-028硫酸二甲酯
77-78-129氰化钠
143-33-9301-丙烯、丙烯
115-07-131苯胺
62-53-332甲醚
115-10-633丙烯醛、2-丙烯醛
107-02-834氯苯
108-90-735乙酸乙烯酯
108-05-436二甲胺
124-40-3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37苯酚石炭酸108-95-238四氯化钛
7550-45-039甲苯二异氰酸酯TDI584-84-940过氧乙酸过乙酸、过醋酸79-21-041六氯环戊二烯
77-47-442二硫化碳
75-15-043乙烷
74-84-044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丙烷106-89-845丙酮氰醇2-甲基-2-羟基丙腈75-86-546磷化氢膦7803-51-247氯甲基甲醚
107-30-248三氟化硼
7637/7/249烯丙胺3-氨基丙烯107-11-950异氰酸甲酯甲基异氰酸酯624-83-951甲基叔丁基醚
1634-04-452乙酸乙酯
141-78-653丙烯酸
1979/10/754硝酸铵
6484-52-255三氧化硫硫酸酐7446/11/956三氯甲烷氯仿67-66-3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57甲基肼
60-34-458一甲胺
74-89-559乙醛
75-07-060氯甲酸三氯甲酯双光气503-38-8
(3)一重大指重大危险源,定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安全生产法》中定义为: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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