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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转让和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出让和划拨的区别如下:


1、使用权性质不一样。


2、使用的权限不同。


3、使用期限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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