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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为(税法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是如何规定的)



二、近5年考点讲解

1. 如何判断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否征收消费税


关键点:看用途


具体分析:只有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这一种情况是不征收消费税的,其余所有情况均要征收消费税。考试中往往会通过如下方式设置干扰项:①同一种产品中,不同批次用途不一样。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题干表述,只有“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才不征收消费税,其他情况均要征收。不仅要熟记原文,还要关注教材上的具体举例以及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最终做出准确判断。②用于其他方面中较为冷门的用途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相混合,设置干扰项。对于其他用途中的“集资、广告、样品、用于非生产机构”,最容易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相混淆。考生在阅读教材时,一定要注意教材中提到的其他方面用途的具体举例。


理解秘籍:集资、广告、样品、用于非生产机构等情况看起来貌似没有收入,如果不征收消费税的话,那么很多聪明的企业就会利用这一弹性空间大量逃避消费税税款,而且这些方面的用量可大可小,随意调节的范围很宽松,这样的话国家去哪征收消费税呢?之所以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征收消费税,是因为并没有跑出消费税这个大圈。只是征收税款的时间和顺序有前后差别,税款最终是不会流失的。


学习建议:首先要认真阅读教材,熟记原文和教材中的具体举例。其次,学完该部分内容后,要适当复习一下前面的消费税税目、计税依据等基础知识,更好的掌握该内容。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关键点:①价格 ②数量


具体分析:对于价格而言,如果出现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情况时,需要按照销售数量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计税价格。现阶段考题基本就在这个难度,组成计税价格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涉及到,但考生不能忽略。组成计税价格一旦考查,至少可以出一道6分的计算问答题,相关的公式还需要适当记忆,防止出现冷门考点时措手不及。对于数量问题,需要大家回顾消费税计税依据中有关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确定的内容,准确记忆各种情况下的销售数量的确定原理,真正掌握该考点。


理解秘籍:之所以对价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很大程度上还是为了从源头上防止企业偷漏税行为。试想一下,如果不同批次的消费税价格不进行加权平均,那么很多企业可以通过关联交易把正常价格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大大降低,低价格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大大提高,实现总体税负最终降低的目的。如果所有企业都这么做的话,消费税税源估计就难以保证了。后面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也是为了防止企业偷漏税性为。从这个角度思考的话,更易理解。


学习建议:考生在学习该内容时,要关注计算性试题中的题干表述、情景设置以及陷阱特点,需要将试题与理论表述相结合,深入理解该内容。



下面以一道自编计算分析题对上述两个考点进行展示:


例(自编题):2017年12月,A公司生产高档化妆品100件,当月A公司发生如下交易事项:


(1)12月15日,将其中20件高档化妆品用于广告宣传,进行市场开发。当日,该批高档化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20000元。


(2)12月20日,将其中10件高档化妆品用于赠送老顾客。当日,该批化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16000元。


(3)12月25日,A公司决定将剩余的70件高档化妆品用于公司圣诞节活动奖品。由于圣诞节期间,化妆品市场竞争激烈,市场价格缺乏公允性,公司决定参考上述两次活动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消费税。


要求:请分别计算出事项(1)(2)(3)的消费税税额。(消费税税率为15%)


三、其他潜在考查内容与考查方式


四、复习策略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在本章中具有重要地位,考频高,难度中等,但得分并不是很难,各位考生务必要重视该考点的学习。首先,要把历年真题中的计算性试题掌握熟练,把握命题规律;其次,要与本章中的计税依据、税目等基础性考点进行结合学习,前后对照,加深理解;最后,在本章学习时,需要做一定量的计算分析题,总结出考题中设置的陷阱,归纳出相关的应对策略,全面提升解题能力,为后面的关税、确保相应分值真正入账。预祝大家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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