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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丰富税收优先权(税法法律优位原则)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与各县(市、区)局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寒冬时节为群众送上暖心的税法“礼包”。


为了让法治宣传更加深入,柳林县税务局还组织了“国家宪法日”专题讲座,主讲老师通过经典案例分析,对“善意取得”“税收代位权”“税收撤销权”“纳税担保”“税收保全”等概念做了生动的诠释,并且将《民法典》税收优先权与税收征管法中税收优先权的相关规定做了深入浅出的对比和解读。岚县税务局干部职工身披绶带深入个体工商户门店、超市详细介绍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和税务部门“非接触式”办税指南,向群众介绍医保和社保的缴费标准以及缴费渠道,有效提高税法宣传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据统计,吕梁市税务部门共在“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中展出法治宣传展板20余块,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册,现场解答提问500余人次。下一步,吕梁市税务部门将以宪法宣传为契机,持续推进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持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编:褚嘉琳、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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