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税务处理(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 税务局)




酒厂老板对餐饮老板说:李大哥,白酒的发票已经开给你了,价款税款都有,这包装物的押金你就给价款还没给税款呢,一会儿你记得转给我。




餐饮老板:



包装物押金都给你了,再给你税款?不可能!




醉八仙老板回来问会计到底怎么回事,会计说道:




老板,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并且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要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的税率。所以,销项税额=(92800 2000)/(1 13%)=10906.19




知识拓展:如果本文题目是啤酒、黄酒等一般包装物没有逾期的话,就只需要计算货物的税额了不需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计算。




脉络梳理


1、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涉税处理。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2、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且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啤酒、黄酒及非酒类货物适用)




【提示1】“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


【提示2】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要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的税率。




3、酒类产品:




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


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全文总结


时点


一般包装物押金,啤酒、黄酒


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


收取时


不缴纳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押金需换算为不含税金额)


逾期或超过1年时


缴纳增值税(押金需换算为不含税金额)


不缴纳增值税




有理有据让人信服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




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规定:“... ...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三、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的征税问题




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