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布从市场发展委获悉
2022年电子商务税收奖励政策
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申报时间2022年3月11日截止
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
请抓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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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政策条款
鼓励电商企业、园区为本地财政做贡献。对电子商务企业实现税收超50万元起的五年内,按地方财政综合贡献额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比例予以奖励(后四年税收额须连续增长)。
政策说明
1.扶持对象为财务独立核算,2021年度主税种税收超50万元的电子商务销售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2.税收超50万元指企业申报年度主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额超50万元。
3.地方财政综合贡献指纳税额的地方留存部分,具体计算方式由财政部门提供。
4.年税收额依据申报年度实际入库金额计算。
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2.2020、2021年度完税凭证。
申报时间
截至2022年3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兑现流程
申报企业通过“一网通服”义乌政策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审核、兑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注意事项
1.申报主体对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完整、准确,申请表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3年内不得享受扶持政策,并承担因申报材料虚假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义乌防疫”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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