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山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和优惠政策)

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是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1〕48 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财政补助。


申报条件:


(一)企业。1.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且上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的中小微企业。2.菏泽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补助标准:


1.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 万元补助;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 15 万元补助。


2.对菏泽市除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外,其他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 5 万元补助;对菏泽市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3 万元补助。


3.依据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年度绩效,每培育 1 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 万元,每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每年最高补助 200 万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