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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税负上升修补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税负)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营改增试点运行已超过半年,从运行情况看,营改增作为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最有力的降成本举措,减税降负效果已经并将持续显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到的,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既是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这个目标已经实现。


具体而言,5-10月,新纳入试点范围的4个行业共有1064万户纳税人完成税制转换,累计实现应纳增值税5554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累计减税965亿元,26个细分行业全部实现了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预定目标,税负下降14.8%;除四大行业本身减税外,由于可抵扣进项税增加,前期已试点的“3 7”行业减税939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减税966亿元。


上述合计,5-10月减税2870亿元,加上1-4月份营改增减税847亿元,2016年1-10月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3717亿元。依此推算,预计此项改革全年减税超过4700亿元,加上带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减收,总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


史耀斌指出,金融行业营改增税负只减不增已经实现了,但具体到某一个金融企业或者某一个金融机构,确实有可能出现税负上升,背后原因很多。


部分企业税负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试点初期,抵扣规模低于平均水平,抵扣不充分;再者,制度转换需要一定适应期,通常需要从企业生产的周期整体来看。


不存在增加金融企业税负的政策。在方案设计时,坚持了平移的原则。其次,在整个试点过程当中,就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了补充完善,财政部后续出台了四个文件,其中就有涉及到金融的,比如说同业往来等,对于这些企业已经出现的税负增加的问题,已经得到了非常好的解决。


另外,在营业税的环境之下,金融企业有一些税收是应该缴纳而没有缴纳,原因很多。这次营业税改成增值税以后,本企业支付的增值税需要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这种严密的抵扣链条机制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严格规范的管理,使得买卖双方互相监督、互相约束,提高了征收效率,过去一些企业适用营业税时应缴未缴的问题浮出水面。因此个别企业会感到税负是不是增加了。这种所谓的增加,实际上只不过是把它回归原位,不是真正的税负增加。


至于营改增后续改革。史耀斌表示,当前增值税有四挡税率,今后要简并税率;一些优惠政策,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企业实际税负情况等,进行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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