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21年抚顺市红色纪念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公告
B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定向招聘公告
C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驻抚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A2021年抚顺市红色纪念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公告
为充分发挥红色纪念馆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强红色纪念馆讲解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红色纪念馆公开招聘讲解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所属分支机构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陈列馆服务中心和抚顺平顶山惨案纪念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8:00至10月11日12:00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ln/09fs/
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抚顺市红色纪念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srs.fushun.gov.cn)统一发布。
(二)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对涉及的学历、学位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由招聘单位进行解释。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考生可在2021年10月9日8:00至10月11日12:00登陆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ln/09fs/ )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初审)
招聘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3.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2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考生通过审查的,应于2021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2日24:00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
拟享受减免报名费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已脱贫人口(不包含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镇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2021年10月9日、10月11日到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视为有效报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考生,于2021年10月20日8:00至10月23日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
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各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B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定向招聘公告
为支持国防建设,提高参军入伍士兵整体素质,进一步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对2019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进行定向招聘的通知》(抚政办发〔2019〕14号)规定,抚顺市事业单位拟面向2019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进行定向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对2019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进行定向招聘的通知》(抚政办发〔2019〕14号)规定,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且为抚顺户籍或抚顺生源并从抚顺市应征入伍的。从设在我市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沈阳工学院符合条件入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2.对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对2018年入伍大学生退役后进行定向招聘的通知》(抚政办发〔2018〕59号)规定,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2018年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因2020年延期退役的,纳入今年的定向招聘。
市属事业单位70个
县(区)属事业单位7个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8:00至10月11日12:00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ln/09fs/
先考试,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选岗
考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定向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或不再回抚顺的(延期退役的除外);
4.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对于延期退役的人员,如不能参加今年定向招聘考试,可参加2022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2020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定向招聘考试。
按照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经与抚顺军分区沟通,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对象共计77人。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市、县(区)属事业单位共提供77个岗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70个,县(区)属事业单位7个,均为人员经费由财政列支的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五、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定向招聘的岗位信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srs.fushun.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在2021年10月9日8:00至10月11日12:00登陆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ln/09fs/)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初审)
招聘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2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21年10月20日8:00至10月23日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六)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七)体检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岗位选择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参加岗位选择,岗位选择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对于放弃岗位选择或定岗后不按期报到的,不再予以聘用。
C 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驻抚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驻抚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抚顺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抚顺市事业单位拟面向驻抚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此次事业单位面向驻抚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军分区本级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由编制部门根据我市事业单位空余编制情况确定。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需为驻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具体条件为:截止到2021年10月9日,为驻抚部队官兵(包括军官、文职人员、高级士官)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并且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官兵的配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4.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的信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srs.fushun.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10月9日8:00至10月11日12:00登陆报名网站(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ln/09fs/)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初审)
招聘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于2021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2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0日8:00至10月23日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在考证上明确。笔试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成绩汇总,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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