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表示,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彼时,证监会首次明确了A股上市公司独董的定义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选举程序、职责、应具备的独立性和履职保障等事项提出了指导意见。
此外,在独董制度的运行中,上市公司曾出现了一些“官员独董”。因此,在2013年10月,中央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意见》,启动清理“官员独董”工作。
《规则》指出,《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发布时间较早且为政策指导性文件,因此改写为《独立董事规则》。同时,对《独立董事指导意见》与《股东权益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保证法规之间的一致性。并吸纳了《股东权益保护规定》的相关内容。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