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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增值税即征即退声明(增值税即征即退声明范文)


政策规定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


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













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收减免】——【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来进入申请填写界面。





此外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主页右上角的搜索功能找到该模块。





第二步

进入报告界面后,填写相应的申报声明信息(带*号的为必填项目,点击右上角提交)



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六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及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大家申请放弃免税要慎重哦!




第三步

点击申请后,提交就完成了,如果需要申请凭证,可以点击凭证下载到电脑,再进行打印查看。





第四步

申请完成后会产生回执单,您可以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办理进度,或者撤销申请、签收文书等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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