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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率2019亏损(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率2019年)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每天学习一点,每天都是新的自己!


一、核定征收标准适用的范围


二、核定征收方式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征收管理


那我们首先来看一下核定征收标准所适用的范围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已建账但核算不健全和非建账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不能提供完整纳税资料,不能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固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或应当设置账簿单未设置的。


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4、发生纳税业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5、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6、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


7、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的情形。


一共呢,就是这七种情况,税务机关呢就要依法进行核定征收,那税务机关核定的一个具体的程序和方法呢,这个呢是由国务院呢的主管税务部门去进行确定的,那么各省市你在执行标准上,因为这个区域性,会存在一定的差异,那大家呢,了解一下就可以了,那最后呢,我们还需要再了解一点呢就是


凡是属于上述范围之一且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对象,比如说符合以上条件的


个体工商户


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合伙企业合伙人


符合标准的话就是要按照这个核定征收方式去执行的,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部分,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核定方式,是有三种,第一个呢就是定额征收,然后第二个就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第三个就是其他合理方式,那我们首先来看一下定额征收,他呢就是由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核定按月或按季度缴纳,第二种就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这种呢,就是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实际发生额,按照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们举个例子来看一下


王某在2017年1月开了一家饭馆,属于核定征收的,按照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按收入核定征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为15%,2017年1月王某的收入总额是20万元,计算王某2017年1月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那我们来看一下它的已知条件,王某呢,他适用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按收入核定征收,收入总额是200000元,他适用的应税所得率是15%,那这样的话,我们可以计算出他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200000*15%=30000元,那你知道了应纳税所得额以后,接下来你就要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啦,这个是需要你根据你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呢在这个税率表当中去查找他适用的税率,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750,我们这样的话就可以把这个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出来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0000*10%-750=2250元


这是我们所说的按照收入总额核定计算的,那如果说你要按照成本费用总额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呢,那他的公式呢就是用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纳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这样去计算的,在在这一节还需要提醒大家的就是,


1、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那目前应税所得率呢,她是根据下面这个表,左边呢是各个行业,右边呢是各个行业所对应的应税所得率,那这个区间呢是5%到40%这个标准呢是去执行的,这是我们要注意的第一点,那需要提醒的第二点呢就是


2、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那接下来呢,我们继续再来第三部分,就是征收管理的相关业务了,那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是需要自行申报的,要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我们再来看一下,如果说企业在年度中间发生了合同、分立或者终止呢,那么投资者呢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税汇算清缴,那如果是企业在年度中间开业了或者是因为和合并,分立或者其他原因就使得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呢不足12个月,那我们注意一下,你应该是要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来进行申报的,这是我们所讲的申报时间的问题,那接下来呢,我们来看一下申报地点,纳税人呢,应该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去做申报纳税的,就是来申报缴纳个税,那纳税人从合伙企业那取得收入的,就是应该要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那我们再来看


纳税人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这个是要分别的。


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办理:


1、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2、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某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并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那在这呢,我们还需要提醒一下大家,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项目。


关于个税生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的内容就讲到这里了,想学习会计做账和提升会计做账经验的,可以直接加老师好友1398878083,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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