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按原契税政策,需按4%税率缴纳契税6707元,现在按契税新政策3%税率,只需5030元,实打实减少了1677元!”19日,市民徐女士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前不久购买的商铺办理过户手续,接过契税票,她感到十分惊喜。
今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施行后,前来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契税的纳税人发现,比原来少缴纳不少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相关规定,四川省的具体适用税率为3%,我市的契税税率从原来的4%下降为3%。同时,契税法实施后,除特殊规定外,原有的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特别是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依然延续执行。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契税法延续了现行税收优惠,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夫妻离婚分割、企业改制重组等税收优惠均继续执行,经授权四川对土地房屋征收征用、不可抗力灭失住房情形予以免征,税务部门将持续落实以上税收优惠。”我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契税法对征税范围、减免税、申报缴纳等进行完善,对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进行优化,新税法实施后,纳税人办税将更加便捷,税务部门征管将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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