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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率)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


涉及房地产市场调控影响巨大。那么,此次会议的重要性该如何来理解呢?


楼市调控力度从严


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在刚刚过去的一周,多个部委就房地产行业密集发声,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因城施策、精准调控,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力度。


从重申房住不炒的决心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监管层的目的始终未变——建立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


金融是房地产长效机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近年来我国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三线四档”规则试点房地产企业核心经营财务指标明显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稳步降低。下一步,将继续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持续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


7月23日,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力争3年内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四方面问题。”


“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坚决予以问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下一步还将加强房地产金融管控,完善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落实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坚决查处经营贷、消费贷、信用贷违规用于购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在提速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调控和监管之外,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被放在了重要位置。


住建部上述负责人特别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合理确定面积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还要注重实现“职住平衡”。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除了加大供给,针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还细化了金融的支持作用。例如在税收优惠方面,7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从10月1日起,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居者有其房”才是关键


从中央到地方,推进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步伐紧密迈进。上海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31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比45%。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首次就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后的出租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数据调查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已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7个,房源约7.9万套,部分项目已陆续入住。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租房需求。当地还将通过产业园区及各工业项目配建宿舍型公寓,重点解决企业单身员工居住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40个城市计划2021年筹集建设9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年10月底前,城市人民政府应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房产,关系到许多人的生活幸福。买得起房,一方面需要严格抑制房价的虚高,让房屋回归“住”的本来用途;另一方面,也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大举入市,更为直接地缓解供需不平衡的压力。监管层一系列举措的目标,就是再次强调楼市“房住不炒”定位,牢牢将“住”的预期稳住,同时让为城市发展贡献主要力量的人都能“有个家”。(【财经翻译官】闫雨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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