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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确保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县残联决定延迟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并全面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审核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审核对象




我县行政区域内2019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2.




审核时间




2020年4月1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审核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3.




申报流程




步骤一:登陆温州残疾人联合会网址:http://cjrlhh.wenzhou.gov.cn/


步骤二:进入网页后点击“残保金申报”。







步骤三:用人单位以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登录系统(注:新申报单位请点击“单位注册”按钮) 。







步骤四:要完善单位信息→下载声明,填写盖章并上传→“保存单位信息”。







步骤五:录入残疾人职工信息







步骤六:上传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就业证:上传《残疾人证》或《军残证》;


劳动合同:上传2019年度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在编人员出具《温州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在编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社保证明:上传2019年1-12月残疾人职工《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证明;


工资表凭证:上传1月、6月、12月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发放凭证;


银行工资流水:上传单位对公账号2019年1-12月支付残疾职工工资银行发放流水单;


然后, 点击“保存” →“申报” 。







步骤七:审核结果


网上申报完成后,请用人单位等待审核结果(短信通知用人单位)。


短信通知结果显示“初审”、“审结”都通过。用人单位登录系统,点击“打印确认单”,打印温州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确认单(作为向税务部门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抵扣的依据);


短信通知结果显示审核未通过,请及时按信息内容完善相关要求。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应于2020年4月1日 ——6月30日期间进行网上申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咨询电话:67580686。


咨询地点:罗阳镇城北路482号县残联四楼413。








用人单位请扫码入群




来源: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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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电话:0577-67582429 67578955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6号机关大楼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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