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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怀柔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沙晓岚直接持有锋尚文化55.95%的股份,通过西藏晟蓝间接控制锋尚文化11.71%的股份,合计控制锋尚文化67.66%的股份,并担任锋尚文化董事长、总经理,为锋尚文化控股股东。


拟募资额“三级跳” 无有息负债去年银行存款达5.6亿元


2019年1月4日,锋尚文化首次向证监会报送的招股书中,拟募资额为7.12亿。


2020年7月8日,深交所官网披露的锋尚文化招股书(上会稿)中,锋尚文化拟募资为13.12亿元。


锋尚文化表示,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7年末增加1.20亿元,同比增长42.53%,主要原因包括:第一,公司业务发展良好,预收款项持续增长,2018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达3.49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1.49亿元;第二,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1.38亿元,体现出公司良好的盈利质量。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8年末增加1.60亿元,同比增长39.84%,主要是由于公司盈利能力及回款情况良好,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1.75亿元。


逾3亿元募资拟用于买房 现有投资性房产账面价值4500万元


锋尚文化表示,购置办公场所一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员工办公需求,为其提供较好的办公环境,更好地激发员工的艺术创作灵感并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另一方面,作为创意设计企业,自身经营办公场所的品质及其所传达的创意理念对公司品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2019年末,锋尚文化投资性房地产原值为5220.82万元,累计折旧为730.19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为4490.63万元。


2020年一季度,锋尚文化营业收入为1.12亿元,同比增长221.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5.50万元,同比增长200.00%。


根据公司管理层初步测算,2020年上半年,锋尚文化营业收入为4.1亿元-4.5亿元,同比增长0.20%至9.9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00.00万元-9500.00万元,同比增长-0.11%至11.64%。


研发费用率、销售费用率均低


锋尚文化招股书称表示,总体来说,公司研发费用金额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业务模式所决定的。公司以创意设计为核心,在各项目创意设计过程中,公司均有针对性地根据项目背景、场景需求和客户诉求提出定制化、差异化的创意设计方案,而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支出若与项目直接相关,均归结为项目成本,导致公司研发费用相对较低。


锋尚文化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高于除宋城演艺外的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宋城演艺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演出门票收入,其业务模式与公司存在差异,毛利率不具备可比性;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主要如下:第一,公司以创意设计为核心,主要为客户提供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其附加值相对较高;而风语筑、华凯创意、华奥传媒所从事的业务中设备集成销售的比例相对较高,因此其销售规模较大但毛利率较低。第二,公司凭借优秀的创意设计能力、丰富的重大项目经验、良好的市场声誉、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全流程服务的经营模式,树立了领先的行业地位、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因此,公司议价能力更强,相应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锋尚文化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不同客户信用政策存在一定差异,均按照与客户签署的合同约定收款期限,客户存在因内部付款审批流程复杂、审批期限长等原因,使得款项实际支付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结算日期的情况。受此影响,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客户中,除个别客户与公司协商延长付款周期外,大部分客户实际支付时间均略晚于合同约定结算日期,符合正常商业实质。


锋尚文化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宋城演艺应收账款周转率过高,导致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较高所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除宋城演艺外其余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2018年末,锋尚文化存货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大幅增加1.60亿元,同比增长259.60%;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大幅增加1.62亿元,同比增长73.07%。


锋尚文化称,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宋城演艺存货周转率过高,导致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较高所致,公司存货周转率均高于除宋城演艺外其余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照此计算,上述3000万元分红中逾2900万元进入沙晓岚、王芳韵夫妇口袋。


报告期内,锋尚文化签订的部分合同存在合同相对方应履行而未履行政府采购及招标程序的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程序瑕疵。


2017年-2019年,锋尚文化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收入金额分别为1791.41万元、206.90万元和0.00万元,占同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8%、0.36%和0.00%;锋尚文化应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包含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收入金额分别为177.48万元、82.76万元和92.45万元,占同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6%、0.14%和0.10%。


锋尚文化表示,鉴于公司存在上述瑕疵的合同金额及收入占比均相对较低,并已履行完毕,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承诺重视承接业务的程序规范性,对于应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招投标程序的项目主动提醒客户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或招投标程序规范相关程序。公司实际控制人沙晓岚、王芳韵承诺若因公司未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或招投标程序获取业务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其他引起公司产生任何损失的情形,其将全额赔偿相关损失。


“一次性”服务的经营模式考验销售能力


据经济导报,值得注意的是锋尚文化的“一次性”服务的经营模式,该模式对公司市场销售部门的要求很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销售人员需要不断地寻找新的大客户。


记者发现,该公司每年的前五大客户很少有固定的。这也说明,公司的经营好坏取决于对新的大客户开拓情况。


锋尚文化解释称,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与公司业务特点直接相关。公司以创意设计为核心,业务范围涵盖大型文化演艺活动、文化旅游演艺、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等多个领域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大部分项目周期较短,并具有一次性的特征,导致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


2016年来2任财务总监离职 2年5名核心员工流失


据大众证券报,,锋尚文化招股说明书显示,原全资子公司思博兰帝副总经理李涛于2017年2月离职,原舞美设计部灯光设计师牛亚飞于2018年3月离职,原舞美设计部投影视频设计组主任王志伟2018年11月离职,原三维动画部主任吕晶龙2017年4月离职,原全资子公司思博兰帝副总经理王志江2018年3月离职。


此外,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018年6月两次更换财务总监。其中,陆光曾任财务总监,于2016年11月辞职;蒋和斌曾任董秘、财务总监,于2018年6月辞职。


尽管文化在其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公司最近两年内新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系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但记者通过查阅锋尚文化在新三板上市时公告发现了端倪。2016年5月20日锋尚文化发布了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中显示,牛亚飞、王志伟、王志江、李涛、陆光这5位员工均为公司核心员工。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目前李涛、牛亚飞、王志伟、王志江、吕晶龙、蒋和斌仍持有西藏晟蓝的股份,其中李涛系沙晓岚之外甥。


实控人近亲的同业竞争争议


据公众号“叩叩财讯”,实控人近亲企业与锋尚文化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也是阻碍其顺利IPO的瑕疵之一。


在迄今为止的IPO审核中,同业竞争问题一直被监管层视为审核的红线。一般情况下,虽IPO审核关注的重点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但关于同业竞争问题,不仅要考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业务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同时更还要考察其控制的企业以及关系亲密的近亲属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据工商资料信息显示,锋尚文化原全资子公司思博兰帝副总经理李涛虽直到2017年2月才从锋尚文化离职,但实际上早在2015年其便出资设立了上海指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指光”)。


出生于1978年的李涛,2010年毕业于北京舞蹈学院舞美专业,随后便进入了锋尚文化工作,从三维动画部员工起步,2012年,仅仅两年时间便被任命为锋尚文化全资子公司思博兰帝副总经理。除此之外,李涛还有另一个身份,他还是锋尚文化实控人沙晓岚的外甥。


上海指光主要从事舞台剧目、文化活动、楼体投影、展览展示、实景体验秀、演绎工程等设计及制作,不仅与锋尚文化主营业务存在诸多重合,而且上下游企业包括供应商与客户也存在重叠的情况。


除了同业竞争问题,上海指光还与锋尚文化存在关联交易。2017年度,锋尚文化及其子公司为上海指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设备租赁服务所产生的收入为24.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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