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轿车保险杠生产厂家哪家招代理(汽车保险杠生产厂家联系方式)

一、重要提示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58,603,95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汽车板块】:公司主要从事轿车保险杠、防擦条等汽车装饰件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为国内宝马、奔驰、通用、大众、神龙、华晨、东风和奇瑞等汽车厂商提供保险杠等内外装饰件。目前公司年汽车保险杠生产能力达300万套以上,是中国领先的汽车外饰件系统服务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以“大规模、低成本、高速度”的战略思想,推动精益生产管理,大范围实施“降本增效”措施,大幅提升经营效率。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836元/股。


【医院板块】: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民营医院项目的建设及改造,2015年10月28日公司举办了明慈医院落成典礼,并于2016年1月22日正式对外营业,目前医院通过第三方推广结合自身宣传,已成功展开多台手术。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轿车保险杠、防擦条等汽车装饰件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为国内宝马、奔驰、通用、大众、神龙、华晨、东风和奇瑞等汽车厂商提供保险杠等内外装饰件。目前公司年汽车保险杠生产能力达300万套以上,是中国领先的汽车外饰件系统服务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各种经营困难,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和业务风险管控,提升生产经营风险管控能力;积极开拓新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大力开展技术创新、优化生产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精益生产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635.4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63%,实现营业利润29,640.82万元,同比上升20.5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92.55万元,同比上升16.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234.36万元,同比上升4.7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5年3月出资2,000万元设立无锡名泽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该公司自设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设立MINGHUA DE MEXICO, S.A. DE C.V.(中文名称:名华模塑墨西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自设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克波


2016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7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16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江南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2016-025)和刊登于《证券时报》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2016-026)。


3、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回馈广大投资者,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总股本358,603,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派发35,860,395.1元人民币。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15年度经营效益情况,兼顾自身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需求,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提出的分红方式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等状况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有利于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2015年度授信额度担保已陆续到期,为保障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继续为子公司申请2016年度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亿元,期限一年。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4月23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29)。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4月23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6-030)。


10、审议通过《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4月23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034)。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4月23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报告》(2016-042)。


12、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竞争力,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的基础上,公司预计2016年度与相关关联方进行总额不超过15.15亿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4月23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6-031)。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4月23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16-032)。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的报酬津贴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在公司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4月23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3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在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朱晓东先生、袁彐良先生回避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模塑科技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模塑科技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15:00至2016年5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8)审议《公司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津贴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第(8)项由于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因此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与会股东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4月23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2、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③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④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 编:214423


传真号码:0510-8624281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如下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0


2.投票简称:“模塑投票”。


4、在投票当日,“模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以 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0-86242802


联系传真:0510-86242818


联系人:单陈燕女士


五、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表决意见:


1、上述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内打“√”。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代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9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4月22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为四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2015年度授信额度担保已陆续到期,为保障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继续为四家子公司申请2016年度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亿元,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预计为子公司担保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名杰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名杰”)


注册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4号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赵正平


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4号工业区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塑料材料的加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塑料工程技术的开发与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武汉名杰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4,458.20万元,净资产27,769.14万元,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4,462.92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名华”)


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号路6号


法定代表人:孙新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制造、销售;汽车零配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定公司经营的业务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沈阳名华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7,273.89万元,净资产51,899.81万元,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1,363.57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名辰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名辰”)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900号


法定代表人:姚伟


注册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械、模具、塑料工程技术的“四技”服务,汽车零部件、纺织机械的制造、加工及销售,塑钢门窗、模具的加工及销售,实业投资,咨询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上海名辰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2,424.16万元,净资产31,339.64万元,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2,782.44万元。


【4】被担保人名称: 烟台名岳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名岳”)


注册地点:福山高新区上庄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姚伟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油漆喷涂,机械制造、加工(以上不含专项审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建设、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烟台名岳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435.29万元,净资产8,929.02万元,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388.71万元。


以上数据均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核,四家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展业务规模,以满足其公司正常的流动资金需要,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随着中国汽车业的发展,作为汽车零部件配套的各子公司资产优良,后续发展前景广阔。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分别为四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属于其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39,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16.17%,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经全体董事签字的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1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⑴关联方:江阴模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国贸”)


法人代表:朱晓东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167号


成立日期:2001年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⑵关联方:江阴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达电镀”)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周西村工业集中区


主营业务:汽车饰件的销售,金属制品镀锌,塑料电镀(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⑶关联方:江阴精力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力装备”)


法定代表人:曹明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东路1号


主营业务:汽车焊装线、涂装线的辅助工装的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⑷关联方:江阴市江南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商厦”)


法定代表人:曹明芳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北新西路5号


主营业务:燃气用具、厨房设备、百货、针织品、纺织品、家用电品、旅游用品、摩托车、塑料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建材,纺织原料(不含籽棉)的销售,各类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住宿。


⑸关联方:江阴江南凯瑟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凯瑟”)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注册资本:1,965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


主营业务:生产各种模具、塑胶制品、高级旅行箱包,轿车配件。


⑹关联方: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力机械”)


主营业务:纺织机械,机械配件(压缩机)、电子产品、五金模具、钣金、烧烤炉具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⑺关联方: 江阴精力模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力模具工程”)


法定代表人:施文清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蟠龙山路12号


主营业务:模具、检具及其他工具的制造;模具成型制品、汽车零配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塑料加工专业设备、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维修、技术服务。(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类的;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⑻关联方: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北汽”)


法定代表人:郭新民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政街1号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汽车保险杠、模具、塑料制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⑼关联方:江阴精力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力五金”)


法定代表人:曹明芳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77号


主营业务:纺织器材、五金配件、机械加工、热处理。


⑽关联方:舒乐艾力博(江阴)物流器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乐艾力博”)


法定代表人:WITOLD GREGOR ORLOWSKI


注册资本:500万元美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东路58号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物流器具(限制塑料制品、塑胶制品)。


⑾关联方:中包精力托盘共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包精力”)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注册资本:6,92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A座405号


主营业务:包装装潢设计、产品设计;销售机械设备、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租赁机械设备等。


⑿关联方: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鸿”)


法定代表人:陈立奎


注册资本:1000万元美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蟠龙山路12号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及技术咨询服务;模具研发;油漆喷涂加工等。


⒀关联方:武汉精力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精力”)


法定代表人:盛钰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营业务:工程塑料原料、模具产品、塑料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塑钢门窗及五金配件、金属材料等。


⒁关联方:江阴精力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力塑料机械”)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注册资本:160万元美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167号


主营业务:生产纺织机械(不含国家限制类项目)、注塑模,塑料机械及其配件,五金工具,塑料部件。


⒂关联方:江阴奥派希莫科技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奥派希”)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注册资本:503.203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东路1号


主营业务:从事高性能复合材料研究、开发、生产,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⒃关联方:江阴龙源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龙源”)


法定代表人:徐晓军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2号


主营业务:石英坩埚、石英管、石英棒的制造、加工、销售;石英制品的回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⒄ 关联方: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道达”)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北街9号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电镀、注塑、喷涂、烫金;塑料电镀(筹建,筹建期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⒅ 关联方: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旭”)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5号


主营业务:模具、检具、自动化控制设备、塑料加工专用设备、机械零部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安装、调试、维修、维护;塑料零件、工程塑料的研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⒆ 关联方:江阴名科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科”)


法定代表人: 钱曹兴


注册资本:285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滨河路


主营业务:工程塑料、热塑性弹性体、塑料高分子材料、其他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产品、汽车零配件的销售、研究、开发;模具、检具、自动化控制设备、塑料加工专用设备、机械零部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安装、调试、维修、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⑴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模塑国贸” 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模塑国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⑵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道达电镀”5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道达电镀”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⑶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力装备”7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精力装备”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⑷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南商厦”9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江南商厦”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⑸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南凯瑟”7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江南凯瑟 ”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⑹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力机械”9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精力机械”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力模具工程”7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精力模具工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⑻本公司持有“北京北汽”4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条规定的情形,“北京北汽”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⑼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力五金”35.5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精力五金”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⑽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舒乐艾力博”5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舒乐艾力博”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⑾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包精力”67.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中包精力”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⑿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阴名鸿”7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江阴名鸿”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⒀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武汉精力”7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武汉精力”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⒁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力塑料机械”7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精力塑料机械”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⒂江阴奥派希莫科技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奥派希莫”)法人代表朱晓东先生为模塑科技监事会召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江阴奥派希莫科技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⒃江阴龙源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龙源”)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江阴龙源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⒄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道达”)法人代表朱晓东先生为模塑科技监事会召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⒅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旭”)法人代表朱晓东先生为模塑科技监事会召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⒆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江阴名科”7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江阴名科”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与各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与各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10亿元。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技术力量雄厚,信誉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出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竞争能力的目的;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公司关联交易量比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对公司整体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五】审议程序


1、本次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于2016年4月22日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庆先生、马丽英女士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及其它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竞争能力,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该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购销业务与 “江南凯瑟”、“道达电镀”、“精力装备”、“模塑国贸”、“江南商厦”、“精力机械”、“精力模具工程”、“北京北汽”、“精力五金”、“舒乐艾力博”、“中包精力”、“江阴名鸿”、“武汉精力”、“精力塑料机械”、“江阴奥派希莫”、“江阴龙源”、“沈阳道达”、“江阴名旭”、“江阴名科”签署单项订单合同。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九届董事会第九次决议;


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