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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财税2019年13号文件(解读财税2022年15号文件)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是2019年税务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工作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立足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实打实”“硬碰硬”不打折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同时,着眼于最大限度释放减税降费红利,积极创新作为,在省委、省政府的协调推动下,出台的减税降费“加力”政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75%征收,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执行此项政策的省份。近9亿红利为企业发展“添柴加火”。


政策覆盖面宽,100%纳税人受惠


减轻企业负担,企业“获得感”明显


太钢集团是我省大型国有企业,2018年集团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652万元,依据最新政策,太钢集团2019年全年可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约2160万元。


太钢集团负责人高祥明表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降低使企业及时享受到了税收改革红利,降低了现金流支出,节约企业融资成本。随着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减税降费将加快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步伐。”


像太原钢铁集团一样,今年受益的企业很多,在国家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我省推出的这项举措,进一步助推企业发展。减税后节约资金有的用于环保设备的更新、有的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有的用于技术研发费用的投入等,企业发展信心十足、动力强劲。


山西省税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指税款所属期),全省新增减税329.09亿元,其中,省内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75%征收政策减税8.97亿元,占减税总额的2.73%,全省62643户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100%享受减免。


独创减税降费“加力”政策,受到国家、省七次表扬


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特别是我省出台的减税降费“加力”政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75%征收,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主要领导七次肯定,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改善民生重大举措及成果”评选活动中,以“近两年全省累计减税降费逾1000亿元,企业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居民普遍得到实惠”的评价高票入选。特别是全国独创的“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政策,以近9亿的减税红利为企业发展添柴加火,纳税人获得感显著,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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