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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行业免税政策增值税(图书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


中国报道讯(张洪祯 孙天洋 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2013年和2018年出台了《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2013年1月-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2020年12月,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2020年即是优惠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


实施了近7年的免税优惠政策,为图书发行业尤其是实体书店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前,图书发行业尤其是实体书店,刚刚解决生存问题,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爬坡阶段。如果此时征收税款,对其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实体书店发展的现状,今年全国两会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出版总社原总编辑林阳提出了继续实施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的提案。


提案内容包括近年受惠于免税政策而发展的实体书店: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每年增值税费支出减少约3000—4000万元。发行集团将有关免税资金专项投入于实体书店及乡镇网店建设改造,截至目前,累计已改造建设门店网点7.48万平方米,投入资金达1.2亿元。


江苏实体书店从2013年免税优惠政策实施以来,进入了增长(面积)最快最多的时期。其中,江苏新华书店发行集团2018年末营业网点较2013年末增长453个(其中农村网点每年增加100个),网点面积增加约8.66万平方。


此前7年实施的免税优惠政策,犹如雪中送炭,让不少实体书店节省下资金用于书店转型升级,由此,才有了一个个颜值高、内涵高的书店,吸引了许多读者尤其是年轻读者重新走进书店,拿起书本进行阅读。具体如下:


江苏绝大多数实体店由暗淡破旧的卖场书店向颜值高的体验式书店转型,有力推动了当地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城市的文化坐标。仅江苏新华书店发行集团统计,年均网点建设(改造)投入超亿元,其中免税政策给予了重要的支撑。


四川新华文轩自2013年享受免税优惠政策以来,每年享受免税金额达到1.6亿元左右。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出版物发行网络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公司“多品牌建设、多团队运营、多模式发展”策略实施,推动了公司电子商务、数字出版和出版物供应链等新兴业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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