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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南阳市开户行(德阳南街工商银行开户银行地区)

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区分局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1年10月26日,南阳市宛城区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杜某损失金额巨大。案发后,宛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涉案账户622439320022478428(户名:李潘,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湖支行)进行冻结。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经南阳市公安局批准,现依法将涉案账户内的资金返还至受害人杜某,返还金额72000元。




联系人:邓警官


联系电话:18336698817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联合街66号




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区分局


2021年11月23日




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退赔款认领的公告




我院执行的雷源华、李雄等被告人诈骗犯罪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19)豫1321刑初105号刑事判决书,已部分追回被告人雷源华犯罪所得款,按判决应返还给予被害人(名单详见明细表)。现因被害人无具体的住址与联系方式,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限令各被害人在公告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持本人身份证、相关凭据等手续到本院领取退赔款,如逾期视本院将被执行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潘警官


联系方式:13838750609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初审:顾世创


终审:毕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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