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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萧山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萧山支行营业时间)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8-036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2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138,6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2,249,999.10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5,950,000.00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50,299,999.1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年5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0]1526号《验资报告》。


(2)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5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795,96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8,392,282.10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5,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2,137,796.00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61,254,486.1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1年9月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1]2296号《验资报告》。


(3)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向姜仲杨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4号文)核准,向姜仲杨等3名交易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500,000股以购买上海游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由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82,50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99,999.69元,扣除承销费用7,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3,961,626.82元后,本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176,538,372.87元。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5年4月17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5]135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万吨新型功能性BOPET包装薄膜建设项目、年产1.2万吨生态型食品用复合膜技改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650,299,999.10元,以前年度已全部投入使用。


(2)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及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261,254,486.10元,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017,510,328.73元,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00.00元。


(3)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76,538,372.87元,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76,250,000.0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全部投入使用,2017年本公司无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各项目已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部投入使用。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65.68万元,其中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7.52万元,利息结余48.16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按照规定的募集资金用途支出完毕,利息结余48.16万元已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①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7年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261.6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说明。


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6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6.95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743.0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投入项目102,012.73万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4,743.05万元。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83.11万元,其中已投入使用630.33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52.78万元。


(3)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本公司无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际投入金额17,625.00万元,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52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37.3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已经本公司2007年1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07年2月4日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8月3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5年9月17日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完善。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 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存款账户为19-53010104001825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存款账户为1211024029245223173,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存款账户为11011069480401。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开户单位为本公司,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户单位为本公司原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2.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存款账户为19-530101040020997,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存款账户为110006096652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存款账户为733101018210005269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存款账户为77818100140006。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户单位为本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开户单位为本公司原子公司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由于原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2012年已变更为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原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注销了原在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1000609665206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7331010182100052695的募集资金专户,重新由本公司原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在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1011069480403的募集资金专户、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设立账号为7331010182100054959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募集资金余额分别存入新设立的专用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7818100140006)因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且本公司原子公司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已被本公司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该账户已于2015年4月22日销户。根据公司2017年7月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注销了原在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1011069480403的募集资金专户,重新由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金山支行开立账号为19-532701040006009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募集资金余额存入新设立的专用账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3.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金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金山支行账户为19-532701040004137,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户为33200188000230309,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账户为3301040160002690710,开户单位均为本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 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0年6月3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6月3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本公司原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1年9月19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19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本公司原子公司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变更,本公司2011年9月19日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2012年6月7日,本公司与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本公司原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11069480403)销户,并重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金山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9-532701040006009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2012年6月7日与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本公司原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2017年7月13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3.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4月16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金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详见本报告附件2。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详见本报告附件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2009年7月25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年产6万吨新型功能性BOPET包装薄膜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年销售收入81,000万元,新增年净利润5,311万元,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设计能力的80%,第二年产能达到设计能力的100%,即投产第一年预计实现净利润4,248.8万元,第二年预计实现净利润5,311万元。该项目已于2014年4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7年该项目发生亏损2,480.12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如下:(1)原制定投资计划时BOPET膜市场行情较好,平均售价约13,500元/吨,后由于国内BOPET行业大环境整体低迷,产品价格持续震荡下跌,BOPET薄膜2017年平均单价仅为8,224.86元/吨,产品价格累计下降39.08%。(2)市场行情保持低位震荡态势,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加剧,利润空间压缩严重,使得企业本年产销量较少。


[注2]根据2009年7月25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年产1.2 万吨生态型食品用(BOPP/PP)复合膜技改项目建成后,新增年销售收入30,000 万元,新增年净利润1,145 万元,自第二年进入达产期,年产量达到设计产能的100%。该项目2011年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7年该项目发生亏损3,869.41万元,累计亏损6,562.01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如下:(1)产品单价持续走低,2009年预案制定时产品单价为25,000元/吨,2017年平均单价为10,117.60元/吨,累计下滑幅度59.53%.(2)由于供求失衡格局加剧,企业并未将产能全部释放,造成本年产销量较小。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其中两条生产线已于2015年7月投产。根据2011年5月16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预计,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建成后,新增年销售收入27,000万元,新增年净利润5,491万元,其中第一年产能达到80%,即预计第一年新增收入21,600.00万元,新增净利润4,392.8万元,第二年新增收入27,000万元,新增净利润5,491万元。该项目2015年7月初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该项目发生亏损339.82万元,累计亏损590.74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如下:(1)锂电池隔离膜产品质量存在一些波动,产品销售价格未达预期;(2)由于本期产量较低,导致单位产出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


[注2]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包括两条生产线,该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已于2017年7月投产;第二条生产线已于2017年10月30日进入试生产阶段,预计2018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2012年11月制定的《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销售收入168,000.00万元,新增净利润15,739.00万元,其中第一年产能达到80%,第二年产能达到100%,即预计第一年新增收入134,400.00万元,新增净利润10,514.00万元。该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已于2017年7月投产,2017年7月至12月共实现收入10,638.93万元,净利润431.19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如下:(1)2012年制定投资计划时光学级聚酯薄膜市场行情较好,平均售价约28,000元/吨,2017年度平均售价约9,000.96元/吨,累计下降67.85%;(2)由于本期售价较低,产能未完全释放,产能未达预期。


[注3]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共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于2014年5月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另一条生产线于2015年7月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2011年5月16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预计,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建成后,新增年销售收入30,400万元,新增年净利润4,896万元,其中第一年产能达到80%,第二年产能达到100%,即预计第一年新增收入24,320万元,新增净利润3,916.8万元,第二年新增收入30,400万元,新增净利润4,896万元。2017年该项目发生亏损399.83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如下:(1)2011年制定投资计划时电容膜市场行情较好,平均售价约34,100元/吨,2017年度平均售价约18,232.02元/吨,累计下降46.53%;(2)由于本期售价较低,产能未完全释放,产能未达预期。


附件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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