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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校庆活动,“中国国学院大学”


忽悠了两个正规的基金会作为承办方


这所学校的宣传语处处彰显“高大上”,自称在国内有九十多家分支机构,实际却是一家没有任何资质的山寨大学,在民间招摇撞骗了12年。


“十周年校庆”中的线索


2021年1月28日,有群众向民政部举报“中国国学院大学”涉嫌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民政部将相关活动线索移送至北京市民政局并指定该部门进行查处。王建超是北京市民政局执法大队五队队长,此次调查也由该执法大队负责执行。


近些年,王建超所在团队查处了许多非法社会组织。由于北京的特殊性,很多非法的社会组织哪怕在其他城市落地,名义上仍将地址写在北京,这往往开启了骗局的第一环。王建超介绍,“比如它起名叫‘中国某某大学’,但地点在西南一个小县城,别人也不会相信。”


接到线索后,北京市民政局执法大队先在网上核实该组织的身份。据“中国国学院大学”伪造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显示,该社团由民政部于2010年6月发证,业务范围很广,包括“国学文化、教育培训、国际文化、交流合作、文化专业、咨询展览、校刊书报编辑”,活动地域为全国,业务主管部门是文化部。执法人员与民政部和文旅部分别核实,得到的回复都是,两部门都没有批准过。


一些公司旗下也会登记学院或是学会,执法人员还对其事业单位和公司身份进行核查,甚至把范围扩展到在香港注册登记的公司与社团,“身份核准后,我们确认没有部门正式批准这个社会组织。”


为了找到这个组织,执法人员也颇费周折。他们去了该组织登记的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但到了当地才发现这是一个小区。附近居民告诉他们,从来没听说过有挂牌叫“中国国学院大学”的地方。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到该非法组织一位常务副校长龚某华。据了解,她是跟随“中国国学院大学”校长弘二时间最长的一位常务副校长。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北京市民政局后来通过公安机关协调联系上龚某华。


在调查中,他们找到了一条新线索。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1月19日至20日,“中国国学院大学十周年华诞庆典暨年会活动”在北京雁栖湖举办。执法人员注意到,在宣传的海报上,承办单位除了“中国国学院大学”,还有云南和海南两家基金会,这两家基金会则是正规批准的社会组织。


执法大队找到了云南这家基金会的负责人,他告诉执法人员,自己曾在一次会议上结识自称“中国国学院大学”常务副校长的张某驿。张某驿向他介绍,“中国国学院大学”即将召开十周年的校庆,校庆上会邀请众多知名专家与领导,如果参会的话,“有助于拓展人脉,帮助基金会在以后的活动上募捐”。


2019年1月19日,他飞往北京,但下了飞机无人接机,他们匆匆赶往现场,校庆活动已经开始,甚至没有人专程接待他们。该负责人隐隐意识到这个校庆不如过去参加过的正规部门召开的会议那么专业,没有会议人员、没有负责人接待。


但是,在该机构对外宣传的文章中,这次校庆是另一番宏大的场景。根据公开资料显示,1月19日,庆典在国歌声中拉开帷幕,“来自世界各地的著名国学专家、相关学者以及中央各相关部委领导近三百人欢聚一堂”。在活动现场,副校长“宣读了中央相关部委的批示”。


顺着这条线索,执法人员来到雁栖湖会展中心,调取了当时“中国国学院大学”与中心签订的协议,上面有学校的公章。他们联系到一位该非法组织对接会展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定会场的钱是由弘二通过银行卡转给了会展中心。


“总体上,我们证明了这个非法社会组织的存在,他们确实曾召开过会议,举办过所谓的活动,在资金上也有投入,人员也都摸清楚了。”执法人员对《中国新闻周刊》介绍,按照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要求,已具备取缔的条件。


民政部关于《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显示,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属于非法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非法民间组织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依法做出取缔决定,没收其非法财产。


4月23日,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国学院大学”及下设分支机构予以取缔。两位副校长龚某华、张某驿已被北京和浙江的公安机关羁押。北京市民政局从海淀区公安局西北旺派出所获悉,“中国国学院大学校长”弘二已经去世。


伪造红头文件、私刻部委公章


调查过程中,北京警方主动联络北京市民政局执法大队,提到曾接到有关“中国国学院大学”的报案,受害人潘某称,自己被“中国国学院大学”骗了五十多万元。


潘某介绍,他曾花了五十多万元,挂牌成立了“中国国学院大学容拳道文化研究院”。他将钱交给弘二指派的秘书,弘二给他办了分院的牌子。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10月,“中国国学院大学道学研究院”揭牌仪式上,潘某曾与弘二以及众多分院的“院长”共同出席这场活动。潘某表示,起初,他并不知道这是一场骗局,直到弘二的秘书以各种理由不给他提供发票,此后又有其他事情印证,他才意识到,这是一个没有登记的社会组织,遂报了警。


发展分支机构并收取“加盟费”,正是非法机构“中国国学院大学”的一种敛财方式。执法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从名称上看,‘中国国学院大学’涵盖的面非常广,其分支也触达各行各业,从高新科技、量子学、医学,到一些传统文化比如儒释道、琴棋书画。甚至还包括红色文化,比如在湖南成立一个‘毛学’的研究院。”


该组织对外声称有90多家分支机构,执法人员经过调查,查实共70家。除了不同行业,分支机构还以地域划分,“中国国学院大学”的学校简介显示,所属学院包含了华中学院、武汉学院、西南学院、齐鲁学院、天津学院、深圳学院、新疆学院、上海学院等,还有齐鲁书画研究院等。


“中国国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某驿曾告诉北京民政局,“加盟费”没有明码标价,而是由校长弘二决定,一般是“50万~200万元”不等。


执法人员注意到,有一些加盟的人确实是上当受骗,不知道这是个非法社会组织,而是希望借助“国”字头的招牌拓展市场。比如潘某,原来在地方成立了容拳道中心,希望挂靠在“中国国学院大学”旗下,名头更大。但是,也有一些人明知这是骗局依然加盟,这其中存在利益回报。


“比如说,有人成立了一个某省级的分支机构,那所属下级市再成立分支,只需要找到某省分支机构这个人批准就行。”执法人员介绍,尽管这个人一次性给了弘二50多万元,但是他发展下一级的分支机构,每次收五万元或者十万元,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这也是此类非法社会组织的惯用操作方式。


此外,他们还以中国国学院大学的名义有偿颁发奖项、证书,以此敛财,在地方扩大经营。


“中国国学院大学”行骗有一套完整套路。北京市民政局提供的资料显示,他们伪造文化部“关于‘中国国学院大学’成立登记的复函”的“红头文件”、登记证书,甚至私刻国家部委公章,发布带有“中国国学院大学”的文件。该学校宣传手册包括校歌、师生、校舍等,校歌的歌词也是由一位前国家领导人谱写,手册上甚至还影印了“中国国学院大学”领导与多位国家领导人的合影。校长弘二则把自己包装成国内“为数不多的、贯通师承诸门派宗师绝学的学者、教授、著名书画家、篆刻家、文物鉴藏家和传承教育家”,在伪造的证书上,法定代表人袁冰便是弘二的真名。


还有一些宣传信息真假掺半,让人难以辨别。比如十年校庆活动,“中国国学院大学”忽悠了两个正规的基金会作为承办方。北京市民政局执法人员调查时发现,为了增加可信度,该组织还少见地主动花钱。据报道,2013年,某基金会举办“中国国学发展基金”捐赠仪式,中国国大集团、华夏亚洲有限公司、中融汇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国学发展基金”捐赠200万元,捐赠方代表捐赠方代表中国国学院大学校长、中国国大集团董事局主席弘二等40余人参加了活动。北京市民政局执法人员介绍,该专项基金签订的合同上,除了正规公司和基金会的印章外,“中国国学院大学”的印章也混在其中,“有这个200万元的专项基金做支撑,两个合作单位也都是正规的——它会靠这些要素,将自己的身份合法化,让人们相信它。”


在这些套路下,一些地方政府也受到了蒙骗。媒体曾报道,2016年12月中旬,弘二应邀到四川彭州市尹昌衡故居考察。尹昌衡将军故居所在地彭州市市长龚昌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米兰佳亲自迎接,并且特别邀请他出席筹建“中国国学院大学尹昌衡国学传承研究院”研讨会。当地还规划了1000多亩用地,筹建“中国国学院大学昌衡国学传承研究院”。2020年11月24日,云南曲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微发布预告,邀请“中国国学院大学智慧研究院”国学导师李星莹作专题讲座。


骗术不高明,为何屡禁不止?


实际上,“中国国学院大学”的骗术并不高明,但长达十余年在民间行骗。北京市民政局总结了“中国国学院大学”的7个套路:


一是在冠名上具有迷惑性,通过冠以“中国”“大学”字眼,让老百姓真假难辨;二是在包装上伪装成“高大上”形象,以“弘扬国学、传承文化”为噱头,易骗取信任;三是在宣传手段上“蹭热点”,利用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等热词,吸引社会关注;四是在运行方式上招摇撞骗、拉大旗作虎皮,伪造国家部委公文及登记证书、私刻印章,发布红头文件,以此迷惑老百姓;五是在具体活动上鱼目混珠,拉合法社会组织为其“站台”,拉社会名人为其“代言”,增加甄别难度;六是在业务领域上包罗万象,涵盖传统国学——儒学、孔学、周易学、国医药、少林武学等,新兴文化——量子学、自贸区、管理科学等多领域;七是在地域分布上具有广泛性,分支机构查实70家,遍布全国多省市。


在执法人员看来,该组织早期活动并不频繁,往往一次活动后沉寂一段时间,前期在网上的宣传也不多,再者无人举报,也进一步造成它存在的时间比较长。


截至2020年底,全国登记在册89.4万家社会组织。与此同时,像“中国国学院大学”这样的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地变换手段,以假乱真,伤害合法社会组织和普通群众的利益。王建超介绍,非法社会组织的产生不可控,民政部门也很难知道它什么时候出现或者消失,“它的产生可能是今天有人起了个名字就做了,有的一年就没有了”。


海南师范大学国学所所长周泉根曾告诉媒体,“一般大众缺什么他们讲什么,爱听什么他们讲什么。……有些人参与是为了交际,有些是为了所谓的圈子,有些是利益驱使下,各自心怀鬼胎。他们知道是假的,却甘愿上当。”


此外,个人甚至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了解如何鉴别社会组织,助长了此类非法社会组织的骗局。王建超注意到,一些人会将新闻报道作为单一信源,一看有报道,就认定该社会组织是合法的。但这并不可靠,非法社会组织往往会参加一些正规的会议,让人们难以辨别真假。北京市民政局提示,公众可以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民政局电话、或者关注北京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最新动态及取缔名单,识别社会组织的身份,防止受骗。


违法成本低,也是非法社会组织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执法人员介绍,民政部门取缔非法社会组织,需要方方面面查证,来确保证据链的完整,但是违法人员只需花几分钟,就可以改名换姓。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张卿曾向媒体表示,在查处方面,非法社会组织通常具有灵活性、隐蔽性、机动性等特点,在执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非法社会组织被发现或查处的概率较低;在处罚方面,我国现行法律中针对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是取缔、没收违法所得,以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的罚款、拘留等行政惩戒,产生的震慑力比较有限。


执法人员认为,可以增加非法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违法成本,比如将违法记录纳入信用体系,几年内不能坐飞机火车等,或者公安部门按照诈骗对发起人进行界定。


今年3月,民政部等22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提到将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健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推进实施信用监管和惩戒,研究制定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在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获得荣誉、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更严格的措施。


3月以来,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截至6月10日,今年各地方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一共有19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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