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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开户许可证照片(农业银行的开户许可证照片)

为了激发我市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升级,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312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对我市居民的以下消费活动进行奖励,奖励额度根据您的消费类型从50元到1万元,请市民朋友踊跃申报!




一、奖励范围




1.对市民(包含农牧民)或企业法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奖励!2.对市民(包含农牧民)购买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进行奖励!


3.对我市农牧民(不包括非农业户口居民)购买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进行奖励!4.对市民(包含农牧民)或企业法人购买大型货运车辆进行奖励!5.对市民(包含农牧民)或企业法人淘汰“国三”以下客运车辆购买大型客运车辆进行奖励!




二、申报方式


请您根据具体申请事项,选择对应的申报事项进行如实填报,我们将按照“自主申报、人工审核、社会公示、分批发放”的方式兑现奖励资金。


按月度进行申报,次月对消费者提供的申报信息进行集中审核、公示、兑付补贴资金,我们对您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请根据不同的消费事项进行如实填报。


第一步:请您关注“鄂尔多斯市商务”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请您点击“便民服务-服务业补填政策”;



第三步:请您根据不同的申报内容进行填报有关信息。








第四步:请您填报完成后点“提交”按钮;




第五步:后台收到您的申请后,将进行人工审核您的申请信息,次月上旬在“鄂尔多斯市商务”微信公众号公示申领补贴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则工作人员会联系您补贴发放事宜。




三、注意事项


1.奖励资金采取“系统受理、后台初审、人工复审、分批发放”的方式进行,由工作人员对申领对象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标准兑现补助资金;


2.申领人一个事项只可申领一次综合补助;


3.申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所有人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4.相关企业应诚信经营,严格区分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助,严禁以政府财政补助代替销售优惠。对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所有人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所申报补助资格,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可咨询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477-8588178(购车奖励)、8588176(家电“以旧换新”奖励)(工作日)




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和个体户名单


1.鄂尔多斯市拓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主营计算机设备)


2.鄂尔多斯市五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主营计算机设备)


3.鄂尔多斯市东鸽华研商贸有限公司(主营家电)


4.鄂尔多斯市苏宁易购有限公司(主营家电)


5.鄂尔多斯市圣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家电)


6.内蒙古启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设备)


7.达拉特旗旭日电子有限公司(主营家电)


8.准格尔旗广电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家电)


9.准格尔旗飞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设备)


10.准格尔旗宝达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设备)


11.鄂托克旗盛世联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设备)


12.鄂托克前旗晨光家电城


13.杭锦旗锡尼和兴亿家电城


14.杭锦旗锡尼兴源电器城


15.乌审旗淘宝家电城


16.伊金霍洛旗福正家电城




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


1.鄂尔多斯市和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慧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3.鄂尔多斯市瑞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内蒙古中凯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5.鄂尔多斯市鸿璐通汽贸有限责任公司6.鄂尔多斯市蒙凯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7.鄂尔多斯市康泰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鄂尔多斯市新丰泰信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9.鄂尔多斯市德众鑫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0.鄂尔多斯市德奥鑫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1.鄂尔多斯市康泰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2.鄂尔多斯市雅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3.鄂尔多斯市德力汽车经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4.鄂尔多斯市鑫安基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5.鄂尔多斯市福鑫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6.鄂尔多斯市荣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7鄂尔多斯市胜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8.鄂尔多斯市海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9.鄂尔多斯市天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鄂尔多斯市云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1.鄂尔多斯市新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2.鄂尔多斯市鑫安汽车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3.鄂尔多斯市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鄂尔多斯市天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5.鄂尔多斯市和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6.鄂尔多斯市骏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7.鄂尔多斯市天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8.内蒙古润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9.内蒙古奥捷旗舰中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0.鄂尔多斯市瑞裕汽贸有限责任公司31.鄂尔多斯市鼎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2.鄂尔多斯之星汽车有限公司33.鄂尔多斯市信得惠德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4.内蒙古奥捷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5.鄂尔多斯市新丰泰凯盛汽车有限责任公司36.鄂尔多斯市芝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7.鄂尔多斯市成兴汽车有限公司38.鄂尔多斯市华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9.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福邦汽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40.鄂尔多斯市东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1.鄂尔多斯市宏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2.鄂尔多斯市顺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3.鄂尔多斯市惠通陆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4.鄂尔多斯市蒙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5.鄂尔多斯市银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6.鄂尔多斯市北苑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7.鄂尔多斯市信达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8.鄂尔多斯市鑫安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9.内蒙古万岳车业有限公司50.鄂尔多斯市通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1.鄂尔多斯市锦翼汽贸有限责任公司52.鄂尔多斯市云创汽贸有限公司53.鄂尔多斯市蒙凯通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54.鄂尔多斯市宏大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55.鄂尔多斯市骏豪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56.鄂尔多斯市福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7.鄂尔多斯市菱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8.内蒙古奥捷睿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9.鄂尔多斯市鼎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60.鄂尔多斯市运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1.鄂尔多斯市禄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2.内蒙古易胜车业有限公司63.内蒙古众鑫和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4.鄂尔多斯市佳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5.鄂尔多斯市德力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6.内蒙古凯盛汽车城有限公司67.达拉特旗飞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68.达拉特旗众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69.达拉特旗和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70.达拉特旗天億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71.达拉特旗中意万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72.达拉特旗鑫安元通汽贸有限公司73.准格尔旗中意然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74.内蒙古鼎华实业集团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75.准格尔旗正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76.准格尔旗天意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77.准格尔旗鑫安恒业汽贸有限责任公司78.鄂尔多斯市美悦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79.准格尔旗鼎融商贸有限公司80.鄂尔多斯市新嘉路通商贸有限公司81.鄂托克旗天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82.鄂尔多斯市百盛汽贸有限公司83鄂托克旗安信汽贸有限责任公司84.内蒙古蒙西大有商贸有限公司85.杭锦旗益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86.杭锦旗锦鼎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87.内蒙古润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88.乌审旗芝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9.乌审旗鑫安亿恒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90.乌审旗和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91.乌审旗利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92.伊金霍洛旗宏扬飞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93.伊金霍洛旗汇鑫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服务业直接奖励资金


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312号)文件精神,对购买新能源汽车、农牧民购买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乘运客车并在我市境内购买新车、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和在当地购买大型货运车辆等方面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直接由我局兑付到消费者,激发消费活力,促进全市消费提档升级。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奖励采用“自主申报、人工审核、社会公示、分批发放、绩效评价”的方式兑现资金,该政策执行起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自主申报




消费者登录“鄂尔多斯市商务”微信公众号,通过点击“便民服务”→“服务业奖励政策”,根据消费情况点击具体申报窗口,提交有关申报资料。


(一)鄂尔多斯市新能源购车奖励申请


1.奖励对象:在本地限额以上车企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开具本地发票,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以市统计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2.依次填报:选择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车人姓名(购车企业名称)→车辆牌证号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银行卡户名→开户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码(企业信用代码)→银行卡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行驶证照片→车辆登记证照片→发票金额→购车发票照片→提交


3.奖励标准:2000元/辆新能源汽车。


4.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不享受补助。


(二)鄂尔多斯市家电“以旧换新”奖励


1.奖励对象:在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或者个体采用“以旧换新”方式购买售价在1000元以上智能家电的消费者,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或者个体以市统计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2.依次填报:购买人姓名→联系方式→购买家电品牌和名称→购机发票金额(购买1000元以上家电享受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奖励)→新购家电发票照片→奖励金额(奖励标准为新购买家电总额5%,单件奖励不超过500元,自行换算奖励金额(50-500元)进行填报)→银行卡户名→银行卡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家电销售企业出具的旧家电回收证明照片→提交


3.奖励标准:新购买家电总额5%,购买1000元以上家电享受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奖励,单件奖励不超过500元。


(三)鄂尔多斯市农牧民购车奖励申请


1.奖励对象:在我市当地购买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并开具本地发票的农牧民。


2.依次填报:购车人姓名→车辆销售企业名称→联系方式→银行卡户名→银行卡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身份证号码→银行卡照片→购车人户口本照片→行驶证照片→车辆登记证照片→发票金额→购车发票照片→提交


3.奖励标准:2000元/辆汽车。


(四)鄂尔多斯市购买大型货运车辆奖励申请


1.奖励对象:在当地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大型货运车辆并注册落户在本地且开具本地发票的个人或者企业。


2.依次填报:货运车辆销售企业名称(与购车发票统一)→购车类型(新能源货车或者燃油货车)→车辆牌证号码→申请奖励资金→购车人姓名(或者企业名称)→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银行卡户名→开户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码(企业信用代码)→银行卡照片(企业提供开户许可证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行驶证照片→车辆登记证照片→发票金额→购车发票照片→提交。


3.奖励标准:购买新能源大型货运车辆奖励3000元/辆,购买燃油大型货运车辆奖励1000元/辆。


4.大型货运车辆: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


(五)鄂尔多斯市淘汰“国Ⅲ”以下客运车辆购买大型客运车辆奖励申请


1.奖励对象: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乘运客车并在我市境内购买新车且开具本地发票的个人或者企业。


2.依次填报:新车销售企业名称(与购车发票统一)→购车人姓名(或者企业名称)→新购客运车辆牌证号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银行卡户名→开户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码(企业信用代码)→所淘汰的“国Ⅲ”及以下大型客运车辆拍照号码→淘汰的“国Ⅲ”及以下大型客运车辆识别号→淘汰的“国Ⅲ”及以下大型客运车辆车架号码→淘汰的“国Ⅲ”及以下大型客运车辆报废证明→银行卡照片(企业提供开户许可证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新购客运车辆行驶证照片→新购客运车辆信息登记证照片→新购客运车辆发票金额→新购客运车辆发票照片→提交


3.奖励标准:每车给予10000元购车奖励。


4.大型客运车辆:车长大于6米、乘坐人数大于等于19人的客运车辆。


二、人工审核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成立由业务科室负责人、科室工作人员、办公室财务人员、政策法规科和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按照文件要求,对消费者提交的资料按月度进行认真审核,次月初审核上月提交资料,审核期为3个工作日。审核符合要求名单进行公示,不符合要求由业务科室负责与申报人进行反馈。


三、社会公示




对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奖励申请名单在“鄂尔多斯市商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分批发放




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名单由业务科室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奖励资金发放事宜。经局党组会研究,由办公室按照财务规定向最终收款人直接按奖励标准兑现奖励资金。


五、绩效评价




按照年初预算制定的绩效目标,由业务科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向局党组和财政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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