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身在海外的亲人担心她,继续做下去会感染新冠病毒,要求她辞职,所以分别了几次,向她赠予总共5万美元,用来交付租金等一些个人支出。她自己报读了一些课程,希望可以转型成功,并把全职工作转为半职,希望花多些时间去读书和做实习,并利用家人的赠予和半职收入维持基本生活支出。
听闻国税局查税愈来愈紧,加上她突然多了大量收入,因此对此很慌张,担心海外亲友赠予大量金钱需要报税,和当作收入交税。
如果从非居民外国人或外国遗产接受捐赠或遗赠价值超过10万美元;或者从外国公司或外国合伙企业接受价值超过1万6815美元(2021年,每年会调整),需要就接受海外赠予申报进行申报,填写3520表。截止日期是每年的4月15日,可以延期至10月15日。需要申报3520表的赠予包括直接礼物赠予(现金转账、房产转移和其他资产转移)和遗产(包括现金、房产和其他资产)。
这10万美元赠予计算不是指当年收到的总金额,而是要以每一位非居民外国人来计算。例如:如果从张先生收到6万美元,又从李先生收到6万美元捐赠的话,他们俩个捐赠金额不超过10万美元,是不用申报的。不过,申报时也要看捐赠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两名受赠人是兄弟姐妹的关系或者是夫妻关系的话,他们寄过来的钱就要合起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