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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评职称261号文件(职称文件)

华亭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2020年计划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其中乡镇卫生院29名,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50名,乡镇事业单位3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甘肃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评“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健委等6部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11号),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抗疫一线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文件间:2020年10月23日—27日,共5天。


2.报名地点: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东侧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照2张。报名前请自行下载填写《华亭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打印,一份),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报名处。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违反法律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专业参考《甘肃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以及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本次招考收取考试报名费150元/人。



4.报名注意事项



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同时通过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肃”小程序,申领健康码“绿码”,并在报名时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



5.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市招聘办审核、修改。截 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6.准考证领取:11月3日至5日,做好个人防护,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在原报名处领取。



(二)笔试


1.考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影响,考试时间、地点需要调整,将在华亭市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3.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按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类、卫生类)类、管理岗位类分别命制试题,总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4.携带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华亭市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2.面试。面试工作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规定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适岗能力等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 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在华亭市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由华亭市人社局指定体检机构,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人事档案等进行考察审查,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华亭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备案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报平凉市人社局进行备案。对于备案通过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疫情防控须知



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位考生安全健康,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应在报名时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肃”小程序,申领健康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监测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试前14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至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5.进入考点前,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37.3℃,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测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37.3℃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6.考试入场及考试期间,考生因个人原因或出现异常症状,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者261号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因体温检测超出开考半小时的不得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8.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华亭市门户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卫生类岗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划定成绩合格线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取消、减少、合并招聘计划的方式进行调整。



4.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公告由华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933-7722713



(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华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2020年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甘肃;》(甘人社明电〔2020〕54号),经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研究决定,为厅属2家事业单位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本次招聘主要面向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也可面向社会人员(具体见岗位列表)。本科学历不超过30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第二批)》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下载《甘肃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9:30至10月30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gansu.gov.cn/),点击“2020年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进入,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所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所属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9∶00至10月31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10月30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9∶00至11月6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为11月7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应聘者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5.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应聘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 面试4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和考试中违规违纪人员261号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按照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有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后各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八、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九、审批备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备案后的聘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2020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或毕业信息无法进行网络查询的,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不予审批聘用。公示、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考务工作在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纪检监察组和甘肃科技厅机关纪委的监督下,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ansu.gov.cn)公布。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4648949


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咨询电话:0931-8889434


甘肃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咨询电话:0935-261137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5182


监督举报电话:0931-8834604 8837041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0月19日


甘肃省森林消防总队2021年


应届毕业生招录干部报名开始啦!


热烈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火焰蓝”正等待你的加入。


河西学院2020年事业编制


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河西学院公开招聘2020年第三期)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河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详见《河西学院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以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的须在35周岁以下文件(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科学历应聘的须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已取得与应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相符的学历与学位且能在相关网站查验。


特别提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岗位列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列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下载本公告附件《河西学院公开招聘岗位列表》进行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邮件报名的形式进行,按以下步骤进行:


(1)从河西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填写《河西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照片一定要有);


(2)通过学信网查询到与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相符的学历信息的网页截图;


(3)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xxyzp@163.com。电子邮件的标题为:应聘岗位代码 应聘专业 姓名,如“501136工程热物理张三”。


2.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1日08:00至2020年10月30日18:00,以接收报名邮件邮箱所显示时间为准。早于或迟于此时间范围均为无效。


3.资格初审。


由河西学院人事处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在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初审,通过邮件形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初审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2020年11月6日8:00,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地点以我校人事处网页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为准。资格复审按以下流程进行:


1.应聘者签字确认已经打印的《河西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学信网截图。


2.应聘者登录学信网,由工作人员审核签字。


3.提交以下材料,查验收存:


(1)已签字确认审核的《报名登记表》和学信网截图的打印版。


(2)核对身份证原件,签字确认留存复印件。


(3)查验: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查验无误后留存就业协议、报到证复印件,将同意报考证明直接收存。


(4)应聘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4.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考核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考核。


(一)临床岗位招聘考核


临床岗位为我校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设置的招聘岗位,录用后将聘用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进行考核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1.考核方式:


为全面、科学地考核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医学基础知识完整性、实践技能操作的熟练准确规范程度,临床岗位招聘考核分专业知识测试与实践操作测试两个环节,所有考生均参加2个环节的考核。2个环节均实行百分制,专业知识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所得成绩占总成绩的60%;实践操作测试所得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考核时间:


11月7日进行专业知识测试,11月8日进行实践操作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考核成绩发布: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在测试当日22:00前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实践操作测试成绩现场公布。考核总成绩将于11月8日22:00前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并列时,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仍然相同时,采取加试实践操作测试的方式确定次序。任一环节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任一岗位实际参加完成招聘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该岗位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并在考核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教学科研岗位与辅导员岗位招聘考试


教学科研岗位与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录用后将聘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考试方式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1.笔试:


(1)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形式,时长120分钟。教学科研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主要包含公共基础知识与辅导员岗位业务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任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并在笔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当日22:00前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予以公示。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11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教学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等形式进行。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讲授20分钟简约课的形式进行,侧重考查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了解考生应急处理教学问题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能力;实践能力测试采取实验操作、表演创作等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侧重考核考生的仪表举止、思想观念、职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计划组织、人际合作、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部分岗位安排教学能力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2个环节,所得成绩各以50%计入面试总成绩;部分岗位安排教学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3个环节,所得成绩分别以25%、25%、50%计入面试总成绩。


辅导员岗位面试仅安排综合能力测试环节。


面试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


(3)任一岗位在面试的任一环节实际参加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并在面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每个环节的成绩现场职称公布。


3.考试总成绩核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评面试总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当日22:00前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次序。考试任一环节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我校在人事处网页公布本次招聘考试考核总成绩时,同时对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对体检事宜作出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原培养(工作)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职称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审批备案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招聘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九、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根据学院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河西学院人事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请各位应聘者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页相关信息,所有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本人,不再单独另行通知。人事处网站网址为:http://rsc.hxu.edu.cn/。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六)招聘全过程受纪检部门监督,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部门反映。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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