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到来,想必大家公司都在发年终奖,那么作为员工最重要的工资组成部分我们应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在2021年12月31日前,计税方式有两种选择:
1、单独计税
即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全年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合并计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个税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2020所得计算缴2020年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得知,年终奖有两种计算方式,不同的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个人所得税可是大不相同,选择合适的计算方式可以为我们节约资金,过年的开销又可以省一笔啦。现在我们来举例看看如何政策计算。
案例:
假设企业职工小王2020年每月工资收入为7000元,不考政策虑三险一金,每月允许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额为1000元,没有其他收入和扣除项目,2020年2月,企业发放上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42000元。请问,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解析:
预扣预缴时
假如企业预扣预缴环节选择单独计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计算步骤
0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即42000/12=3500元
02、查找税率,参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3500元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税率0元
03、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个税-速算扣除数=422020年税率000*10%-210=3990元
其个人所得税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一次性2020税率-速算扣除奖金=(7000*12-0-5000*12-0-1000*12-0)*3%-0=360元
全年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990 360=4350元。
次年年度汇算时
1.纳税人选择该笔奖金
单独计税奖金,则:
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已在预扣预缴时申报纳税,年度汇算时不涉及补(退)税。
2.纳税人选择将该笔奖金
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税,则:
并入后的年全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一次性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7000*12 42000)-0-5000*12-0-1000*12-0=54000元。
全年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后的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54000*10%-2520=2880元。
两种计税方法计算出来的结果会有巨大差异,此时我们应该选择将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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