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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工商局官网(南通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保税区一加油站 93# 汽油不符合国标罚款 3.5 万元,甘井子区某保健品店会议营销虚假宣传被罚,庄河某医院护士配药一针多用却重复收费 …… 今天,大连市工商局公布 2016 年十大打假维权案例。


案例 1 保税区一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汽柴油


2016 年 1 月,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保税区某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柴油进行质量抽检,发现其销售的 93# 车用乙醇汽油和 -20# 车用柴油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车用乙醇汽油中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16 倍,车用柴油硫含量高达 259mg。


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汽柴油的违法行为罚款 3.5 万元。


案通州区例 2 " 健康养生课堂 " 实为卖药 虚假宣传误导老人


2016 年 8 月,甘井子区市场监督通州区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甘井子区某保健品店的经营者汪某租用某酒店场地开设健康养生课堂,以赠送礼品的方式,组织 200 多名老年人参加听课,向老人推南通市荐青岛海汇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 藻黄金海赋健胶囊 " 保健食品。其称该保健品的药方来自于孙思邈的《药方帖》,后经中南海中药局的中药专家研制,具有提高身体免疫力、疏通血管、治疗保健等功效。经查,该宣传是对其销售的保健食品的成分、性能、用途、功效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经营者罚款 2 万元。


案例 3 配药时一针多用 每个人却都收了配药费


2016 年 10 月,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监督理局执法人员发现庄河市某医院的护士在给输液患者配药时,对同种药物共同使用一个 20ml 的一次性注射器,但对每名患者每次配药都收取了一次性注射器的费用 。经查,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至案发时,该医院通过多记注射器数量重复收费的方式累计多收费用 8000 余元。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没收医院的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6 万元。


案例 4 " 雅路 "、" 小绵羊 "、" 布怡格 " 牌床品抽检不合格 销售方被罚


2016 年 3 月,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的床上用品进行质量抽检时发现,大连某购物有限公司销售南通市的 " 雅路 " 牌、" 小绵羊 " 牌、" 布怡格 " 牌床品四件套,以及 " 尚风居 " 牌羊毛被、" 莫兰朵 " 牌蚕丝被等 7 款床品被监督检验为不合格。床品四件套的不合格项主要是断裂强力、耐摩擦色牢度和水洗尺寸变化率,表现在床品不耐用、易掉色、易缩水。羊毛及蚕丝被的不合格项均为纤维含量,实测的天然蛋白质纤维含量达不到标注值。


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该购物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床品的违法行为罚款 4.3 万元。


案例 5 4S 店隐瞒事实销售库存车 致消费者无法上牌


2016 年 2 月,甘井子区市场工商局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消费者关于在大连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一辆家用轿车,不能上牌,退车受阻的投诉进行了调查,监督管理发现该车生产日期为 201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4S 店与消费者签定购车合同时,该车出厂已两年尚未办理出车申领机动车号牌,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才能上牌,但消费者官网并不知情。江苏省


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 4S 店隐瞒重要事实,实施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罚款 1 万元。经南通调解,4S 店将购车款退还消费者。


案例 6 某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号称治愈率 90% 以上 被罚 10 万元


2016 年 5 月,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发现大连某医院利用互联网发布了 " 为大连男人健康保驾护航,男性疾病治愈率高达 9管理局0% 以上,达到男性健康诊疗新高度 " 的广告。该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等内容的规定。


依据《广告法》对该医院利用互联网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罚款 10 万元。


案例 7 批发市场购进家纺产品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超市销售


2016 江苏省年 5 月,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南通宝居富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的举报,发现市内三家超市销售冒用 " 南通宝居富 " 厂名厂址的家纺产品。经查,产品的供应商是大连某商贸有限公司,其从大连市西岗区双兴综合批发市场和江苏南通家纺批发市场购进枕头、腰靠、床盖、床品四件套等家纺产品,利用自有的打码机打出印有 " 制造商:南通宝居富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厂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 " 字样的标签粘管理局贴到商品上在超市销售。


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没收了全部假冒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对该商贸公司罚款 1 万元。


案例 8 销售仿冒运动名品 假标示大玩 " 字母游戏 "


2016 年 1 月,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在大连某服装商行,发现有仿冒知名运动品牌阿迪达斯(adidas)、耐克(NI监督管理KE)的运工商局动鞋及服装正在销售。其中,仿冒阿迪达斯的运动鞋上仔细辨识,标示字样为 "adibos",标识也从造型到颜色上均加以改动。仿冒耐克的运动鞋上则突出标示 "NKEI" 字样及与原版相似的标识,仿冒耐克的运动上衣突出标示 "NKE" 字样,上述标识与正品的注册商标标识相近似,极易引南通起消费者的误认。


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市场,对该商行经营者侵犯注市场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 6 万元。


案例 9 饭店不提供免费餐具 每人强制收 1 元餐具费


2016 年 8 月,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饭店在经营过程中不提供免费餐具,强制向消费者收取每人 1 元的餐具费。


上述行为违反了《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该条例对饭店经营者罚官网款 5000 元。


案例 10 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被罚 20 万


2015 年 12 月,市工商局广告监测发现,某区广播电视台广播频道(FM98.4)发布的龙芪溶栓胶囊药品广告,含有 " 给脑病患者用了龙芪溶栓胶囊这种特效药,快的一两个月,作核磁共振能发现其脑组织有新脑细胞再生 " 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市工商局依法没收了该电视台 1 万元广告费,并罚款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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