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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建筑三级资质办理公司(建筑三级资质)

黄浦区外滩街道198-1、公司200-3、064-01、065-01、066-01、067-01、070-01、071-01、072-01、073-01地块及江西南路、山资质东南路、盛泽路、070-02地下空间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信息


根据《关于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关于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划土地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为深化城市有机更新、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将历史风貌保护与城市功能完善和空间品质提升有机结合。经黄浦区人民政府同意,由上海市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风貌保护办”)负责对黄浦区外滩街道198-1、200-3、064-01、065-01、066-01、067-01、070-01、071-01、072-01、073-01地块及江西南路、山东南路、盛泽路、070-02地下空间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开展公开遴选工作。


一、遴选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一)地块名称:黄浦区外滩街道198-1、200-3、064-01、065-01、066-01、067-01、070-01、071-01、072-01、073-01地块及江西南路、山东南路、盛泽路、070-02地下空间地块。


(二)地块范围:黄浦区外滩街道198-1、200-3街坊地块东至200-3街坊规划绿地、南至人民路、西至紫金路、北至金陵东路;黄浦区外滩街道065-01、066-01、07三级1-01、073-01街坊地块东至河南南路、南至人民路三级、西至浙江南路、北至金陵东路;黄浦区外滩街道064-01、067-01、070-01、072-01街坊地块东至松下路、南至金陵东路、西至浙江南路、北至宁海东路。


(三)土地面积:本地块出让宗地总面积为170120.2平方米,其中地上出让宗地总面积82458.3平方米,地下水平投影占地总面积87661.9平方米。


198-1街坊地块用地面积13062.3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土地面积为12657.6平方米,骑楼土地面积404.7平方米);200-3街坊地块10330.4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土地面积为10238.3平方米,骑楼土地面积92.1平方米)。


064-01街坊地块用地面积13902.8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土地面积为13201.8平方米,骑楼土地面积701平方米);067-01街坊地块用地面积5554.6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土地面积为5341.9平方米,骑楼土地面积212.7平方米);070-01街坊地块用地面积2544.3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土地面积为2330.2平方米,骑楼土地面积214.1平方米);07建筑2-01街坊地块用地面积3302.3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土地面积为3237.5平方米,骑楼土地面积64.8平方米)。


065-01街坊地块用地面积13931.3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土地面积为13347.2平方米,骑楼土地面积584.1平方米);066-01街坊地块用地面积4714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土地面积为4528.4平方米,骑楼土地面积185.6平方米);071-01街坊地块用地面积4446.4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土地面积为4263.8平方米,骑楼土地面积182.6平方米);073-01街坊地块用地面积10669.9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土地面积为10372.9平方米,骑楼土地面积297平方米)。


上述地块骑楼部分地下-3米至6米范围不在土地出让范围内,权属属于市政交通管办理理部门。


本地块纯地下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5203.6平方米,分别为:


江西南路水平投影占地范围为391平方米,盛泽路水平投影占地范围为1201.7平方米,山东南路水平投影占地范围为862.9平方米。江西南路、盛泽路、山东南路地下空间开发应优先满足各类市政管线及设施建设要求,路面到地下结构之间确保不小于3米空间供市政管线使用。


070-02地块(幼儿园)水平投影占地范围为2748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商业、办公、住宅综合用地。其中198-1街坊地块为商业办公用地,办公比例不大于80%;200-3街坊地块为商业用地,商业比例为100%;064-01街坊地块为商业、住宅、办公综合用地,住宅比例不大于75%;065-01街坊地块为商业、住宅、办公综合用地,住宅比例不大于80%;066-01街坊地块为商业办公用地,办公比例不大于90%;067-01街坊地块为商业办公用地,办公比例不大于90%;070-01街坊地块为商业办公用地,办公比例不大于85%;071-01街坊地块为商业办公用地,办公比例不大于90%;072-01街坊地块为商业办公用地,办公比例不大于65%;073-01街坊地块为办公用地,办公比例为100%。


(五)规划容积率:198-1街坊地块:8.4;200-3街坊地块:1.8;064-01街坊地块:6.1;065-01街坊地块:6;066-01街坊地块:2.2;067-01街坊地块:2.1;070-01街坊地块:2.7;071-01街坊地块:2;072-01上海街坊地块:1.55;073-01街坊地块:11.6。具体以规划审批方案为准。


(六)规划建筑面积:地上建筑总面积不超过446710平方米,其中住宅不超过123902平方米,单个地块调整幅度不超过10%。地下建筑总面积不超过208363平方米,具体以规划审批方案为准。


(七)建筑高度:198-1街坊地块建筑限高185米;200-3街坊地块建筑限高18米;064-01街坊地块建筑限高150米;065-01街坊地块建筑限高150米;066-01街坊地块建筑限高18米,其中金陵东路骑楼高度控制为20米;067-01街坊地块建筑限高24米;070-01街坊地块建筑限高24米;071-01街坊地块建筑限高18米;072-01街坊地块建筑限高18米;073-01街坊地块建筑限高240米。


具体规划要求详见附件一《黄浦区外滩街道198-1、200-3、064-01、065-01、066-01、067-01、070-01、071-01、072-01、073-01地块及江西南路、山东南路、盛泽路、070-02地下空间地块技术方案设计任务书》。意向人须依据附件一对本遴选地块进行方案设计,并在发布遴选公告后按其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


二、申请范公司围和要求


本次实施主体公开遴选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功能优先、综合评估、择优遴选的原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活动。


(二)申请人可以独立参加遴选,也可以联合参加遴选。联合参加遴选的,联合方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申请人中有一方投资比例须高于50%(含50%)。其中,联合申请人中投资比例不低于25%的联合方业绩方可计入后续遴选活动中的商务标评分,计算评分项时在投资比例高于25%(含25%)的各方之业绩择优计算。


(三)同一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含联合申请)。自然人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将被视为同一申请人。


(四)本次遴选活动设立遴选保证金现金保函,须按后续发布的遴选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在报名申请时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五)申请人或联合申请人中一方[投资比例高于50%(含50%)]须满足(1)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七十;(2)净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百;(3)现金短债比不小于一。


(六)申请人或联合申请人中一方[投资比例高于25%(含25%)]须满足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或主城区及“港澳台”总开发量不小于50万平方米。


(七)对三年内在上海市取得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参加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且根据出让文件违约处置规定尚在相应处理期内的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即与之有直接或间接参股、控股、投资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本建筑次遴选活动。


为保证地块遴选结果公平公正,报名申请后获得遴选资格的意向人(即申请人)须以相同主体参与本次遴选及后续出让活动,且不得擅自变更出资比例及股权结构。


三、招商洽谈


本次遴选活动由黄浦区招商洽谈小组负责招商洽谈工作,黄浦区招商洽谈小组由黄浦区金融办牵头,会同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组成。意向人须与黄浦区招商洽谈小组进行充分沟通洽谈,并就洽谈内容作出相应承诺。


(二)洽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历史保护建筑或文物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经验:历史保护建筑或文物保护单位等级、历史保护建筑或文物保护项目数量等内容;


2、经济实力:2020年的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等内容;


3、技术资质:当前主体信用评级;当前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内容;


4、项目经验:在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或主城区及“港澳台”自行开发商业、办公及住宅物业开发及持有量;


5、运营能力: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或主城区及“港澳台”自持办公物业中承租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世界500强地区总部数量;2020年度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或主城区及“港澳台”主城区自持商办物业“税收亿元楼”数量等内容。


(三)洽谈材料要求


意向人须在2021年9月18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延安东路300号1号楼西三楼),主要包括:2020黄浦区年公司年报、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或主城区及“港澳台”开发量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二《招商洽谈材料清单》。


公证处于2021年9月18日对意向人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核。


四、遴选后续活动安排


(一)发布遴选公告:2021年9月27日发布项目遴选公告,同时公布地块的评审活动安排及注意事项等文件。后续活动安排详见附件三《后续活动时间安排表》,具体时间以遴选公告内容为准。


(二)报名申请:意向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申请(在规定时间内与黄浦区招商洽谈小组进行洽资质谈并作出相应承诺的意向人方可进行报名申请)。


(三)评审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办理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提交评审材料。


(四)确定入围名单: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入围实施主体候选人名单。


五、重要提示


(一)意向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确定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交材料存在隐瞒事实等情况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二)意向人在报名申请获上海得遴选资格后,不得退出本次遴选活动。


(三)意向人串通或存在串通嫌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四)意向人应对本次遴选活动中获知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


(五)参与本次遴选活动的各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有串通、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上海市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遴选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咨询方式


(一)上海市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300号1号楼西三楼


联系电话: 86-21-33134800-20349


(二)上海市黄黄浦区浦区招商洽谈小组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300号1号楼西十二楼


联系电话:86-21-33134800-21261


附件:


一、《技术方案设计任务书》


二、《招商洽谈材料清单》


三、《后续活动时间安排表》


上海市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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