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的冯先生花41万元,在南宁市粤宝汽车销售服务工商户有限公司秀厢店(以下南宁简营业执照称粤宝秀厢店)买了一辆二手宝网上申报马跑车。几天后一查,保险公司出险记录是水淹车。而销售方称并非涉水车辆,同意退车并补偿损失。
冯先生购买的二手宝马车。
该车泡水检测的43工商户项中,有7项异常,异常项目为正副驾驶座椅滑轨、地毯等有泡水痕迹。
该车的出险单。
保险公司出年检具的函个体。
冯先生与4S店的买车协议。
冯先生则认为4S店避重就轻,回避年检该营业执照车是否是水泡查询车的关键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下,他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
4S店要举证证明不是水淹车个体
4S店的行为算不算欺诈?冯先生能否主张“退一赔三”?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覃英流认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查询权益保护法南宁》规定,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网上申报可以主张“退一赔三”,4S店要对自己的说法进行举证,证明确实不是水淹车。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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