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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 避税(合伙企业股东分红)


一、合企业伙企业是有别于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属于契约型合伙关系,GP法律上具股东股东有绝对的控制权力,所以合伙企业常常被用来作为合伙持股平台或股权激励平台,在资本市场上得到广泛的运用。

分红

二、关于核定征收


合伙企业持有的有限股权进行转让后,会产生巨额的收益,所以都会选择在税收洼企业地成立合伙企业并进行核定征收,一般都采用3.5%的核定征收率,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投资收益的税负成本。而与核定征收相对应的一种税收征收避税方法为查账征收。


三、并不是所有类型的合伙合伙企业都取消了核定征收


只是从事股权投资等权益类投资的合伙避税企业取有限消了分红核定征收的政策,其他类型的合伙企业仍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比如,咨询服务类合伙企业等。


四、合伙企业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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