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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新工商局(浙江工商查询)

【浙江工商认定“云集微店”系网络传销,罚没958.工商41万元】8月22日,浙江省工商局网站公布2017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查询案例,其中包括对“云集微店”APP的处罚结果浙江。2017查询年5月12日,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高新传销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9584106元。经查,当事人开发的移动购物平台—“云集微店”APP于2015年2月12日开始上线试运营,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当事人浙江设定网络微店运作模式为:每人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年费,工商局可以成为“云集微店”工商的店主(实际上并不开店),成为所谓的“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根据当事人制定了晋级制度,一名店主直接发展30名新店主和间接发展130名新店主加入,方可成为导师;导师团队招募店高新主人数达到1000名,可向公司申请成为合伙人或者育成合伙人,使相互之间形成上下线的关系。当事人利用“云集微店”工商局网络购物平台,以 “交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行为开展网络传销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滨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浙江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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