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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宜昌医疗机构许可证(代办医疗机构许可证需要多少钱)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


现场图



01 低保零资料申请一周办结


今年4月印发《宜昌市低保零资料申请一周办结改革代办实施方案》,5月印发《宜昌市社会救助容错免责实施办法》,6月在全市实施低保要多申请证明事项代办告知承诺制,选择枝江市、远安县及五个城区开展试点快速办结,9月在全市推行“零资料申请一周办结”。


宜昌城市美如画。赵明 摄


杨柳之 摄


04 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宜昌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


按照健全组织、提升能力、培育扶持、


规范管理、发挥作用的基本思路


确保宜昌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发挥党建引领,提升社会组织党建水平


  • 抓规范,完善运行机制


  • 抓覆盖,夯实党建基础


  • 抓典型,强化示范带动


  • 抓引领,促进作用发挥


梳理审批事项,提高便民利民程度


高度重视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先后开展了互联网 监管系统事项确认和录入、疫情期间“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表单确认、梳理调整办件承诺时限等一系列的职权梳理工作,并积极与省厅对接,打通了“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等6个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在线填报。切实做到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既依法依规行政,又高效优质便民。


创新综合监管,完善长效机制


  • 建立监管机制


  • 创新监管方法


  • 营造监管氛围


大家关心的问题还有哪些


看看现场解答


三峡晚报记者提问


请问在优化养老营商环境、提高养老服务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聚焦工作难点、问题堵点需要、服务要点,不断完善养老服务高频事项的申请和办理流程,大力推行“线上 线下”帮办、代办服务以及信息共享服务。


一是高龄津贴“免申即享”。由“坐等服务”变“主动服务”。线上,坚持精准服务,高效对接养老服务对象需求。依托宜许可证昌“宜格服务”等城市大脑数据平台,开发推出高龄津贴在线申请和高许可证龄津贴查询功能,优化界面交互、操作提示等功能,提升无障碍水平,让老年人家属或社区网格员能在线为老年人进行高龄津贴申请,实现足不出户即可申请高龄津贴。线下,坚持便民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养老服务对象。围绕老年人获取信息、沟通交流的需求,对不会使用智能设备无法通过线上申请高龄津贴享受对象,通过社区网格员帮办代办服务,提高老年人高龄津贴的有效性和便利性。


二是政策依据便民查询。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让政策不仅“出得来”还能“落下去”,依托“宜格服务”提供老年人相关政策依据的线上查询功能,可以在线查询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方面的养老服务政策依据,明确享受主体,办理事项的进度,确保养老服务政策落地落实。


湖北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请介绍一下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和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宜昌情况。


答: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今年8月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相继印发了《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将社会殡葬服务中介、殡葬要多服务机构作为整治重点,在8月下旬到12月中旬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查处社会殡葬服务中介无合法经营资质、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公开,丧葬用品不明码标价、坑蒙拐骗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殡葬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不公示公开,捆绑收费、强制消费,机构和从业人员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行为。


9月17日,按民政部等8部委的统一部署,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湖北省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9月至12月,整治墓地价格秩序、整治殡仪馆违法违规谋利行为、整治殡葬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谋利行为、整治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行为、整治改变公益用途违规经营行为5类问题。


两项专项整治都在9月至12月开展,整治内容各有侧重,但也有交叉重复的部分,为做好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成立宜昌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分工配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列明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采取一案一策方式,重拳出击,集中开展整治。解决好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和中介服务乱象。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民政局都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市民政局举报电话6224243,我们将认真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荆楚网记者提问


今年,在社会救助申请模式上有哪些创新?


答:近年来,积极推行救助工作数字化转型,将传统的社会救助业务,改变为线下服务和线上工作相结合的双线并行模式。


一是开通社会救助在线申请。目前已经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宜格服务微信公众号开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特困人员宜昌认定、临时救助对象认定的在线申请、查询栏目,实现了救助申请“随时随地”和“全省通办”。(其中: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困难群众只需实名注册,即可在线申请相应社会救助事项;在手机端,困难群众只需关注宜格服务微少钱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宜格服务”,通过“我要查询和办事”模块申请相应社会救助事项。)


二是推行社会救助帮办代办服务。针对弱势群体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的现状,通过推行“党建 社会救助”改革,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培养全岗精通救助顾问,通过信息系统监测预警、基层干部走访探访,实现主动发现,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帮助困难群众完成社会救助申请。


宜昌三峡电视台记者提问


今年,宜昌市民政局是如何规范行业协会商医疗机构会涉企收费行为,为会员企业减轻负担?


答: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宜昌市民政局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312家行业协会商会采取减免会费、降低收费等形式,共减免费用579万元,惠及2239家企业。其中,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120家,减免费用211万元,惠及1200家企业。宜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实践案例入选省自贸办第六批制度创新成果。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负面清单”。发改、民政、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联合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八严禁”规定》,明确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负面清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二是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向行业协会商会所属的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发送《关于共同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函》,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监管职责。


三是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围绕涉企收费行为开展自查,聚焦涉企收费重点内容,细化量化整治内容4大类18条,逐条逐项查摆问题并逐一整改。


四是发送倡议书及开展调研。向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发送《关于行业协会商会降低或减免会员企业会费及各类服务性收费的倡议书》,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降低或减免会员企业会费及各类服务性收费。开展行业协会调研,对行业协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结合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费档次,一律不得超过4档。


五是开展诚信自律承诺。向行业协会商会发出《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就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纪守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发挥服务功能、维护行业秩序、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承诺,签署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书,倡导会员同步进行诚信自律承诺。


六是开展联合抽查检查。按照“五个一批”专项行动要求,联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涉企收费行为联合抽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七是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15个部门建立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联络员协调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同步开展工作,全域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国际商报记者提问


今年,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稳定性。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实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政策,完善需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办法,增强就业内生动力。


二是加大特殊困难群体服务和保障力度。在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型救助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物资 服务”救助模式,为有需求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巡访探访、帮办代办等服务。建立了特殊困难群体定期探访制度,明确了关爱联系人,推出助医、助洁、助餐等12类服务型救助项目,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邻里关照、党员下沉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社会救助家庭中孤寡、独居、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关爱服务。


三是开展分散供养特困照料服务改革。推行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改革,制定出台改革方案,按特困人员意愿确定照料服务人,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送医陪护等服务,乡镇(街道)与每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压实照料服务责任。改革后,分散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金实行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分开发放,基本生活费每月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分散供养对象个人账户,照料护理费通过县、乡、村考核后支付到照料服务人个人账户,进一步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是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探索“政策找人”,依托“城市大脑”,搭建涵盖低保、特困、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对象的低收入家庭人口数据库,汇总归集19.6万条人员信息,进行常态化的数据监测。加强线下主动发现、线上信息共享,对预警标识的低收入人口,组织人员实地调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因户因人采取针对性、有效性的帮扶措施,通过整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型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开展分层分类的主动救助帮扶措施,形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的闭环管理。


三峡日报记者提问


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办养老机构已取消行政许可,改为备案承诺制,请问养老机构备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办理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少钱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养老机构备案统一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1.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书


2.备案承诺书


3.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4.养老机构登记证书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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