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
请问:将“经营所得”按合伙人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至每个其合伙人名下,然后再按5%~35%的五级超额累进个税税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经营所得”和5%~35%的五级合伙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再按其比例和分给都要每个合伙人交纳个税?
因为按后者,个税计算税率会高达35合伙人%,而按前者计算,持股份额少的合伙人,缴纳吗的个税适用税率会低、金额会少、但持股份额多的,和缴纳的个税适用个税率会高,税额也会高,哪种计算正确。都要
合伙企业先分后税,是指先把合伙企业总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来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所得税或者份额把应纳所得税税合伙人所缴纳得额分配到每个合伙人之企业后,每个合伙人按照自己分得的应自然人纳吗税所得额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合伙表中寻找企业适合自然人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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