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已中止对上海GPO的涉嫌垄断调查。
根据昨天(2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执企业法局发布的《竞争执法公告2018年3号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相关经营者涉嫌垄断行为中止上海调查决定书》工商企业,“鉴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是对医改的初信息网步探索,本身不存在主观恶性,试点阶段范围局限未对市场造成严重影响”;且“当事人上述行为对降低药品的采购成本、压缩价格水分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企业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认识较为深刻,其提出并积极予以落实的整改措工商企业施能够消除和挽回其行为造成的影响,达到了反垄断执法的目的”,该局接受当事人申请,中止调查。
决定书做出了以下四点决定:
1、对本案中止调查。
2、当事人应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履行上述承诺,并向本局提交履行承诺情况的书面报告。
3、本局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若当事人出现违反《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上海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查询款规定的情形,将对本案恢复调查。
4、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承诺,本局将依法对本案终止调查。
上海GPO是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的简称。2017年5月8日,其相关经营者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医健中心)和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工商金会(以下简工商称基金会)因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上海市工商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执行此项工作。
按照决信息网定书,基金会、医健中心须在4月30查询日前,完善采购联盟工作规则、制定以充分体现联合采购公益性为目的的整改方案以及整改实施步骤。否则,工商部门还将重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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