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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个体户不到3万免征个税)


河南启动50天“加长版”税收宣传月

3万

“税收宣传月活动已经走过29个年头。为应对疫情防控的挑战和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办税缴费服务举措落到实处,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时间跨度从4月1日到5月20日,实行持额续50天的‘加长版’,比往年延长20天。”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国政在发布会上说。



据了解,税收宣传月期间,全省税务系统紧扣主题,共推出九项系列宣传活动,包括:举行第29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开展“走访代表委员 助力复工复产”活动;开展个税汇算宣传活动;开展“落实税费政策 促进经济发展”媒体记者集中采访活动;开展“小康路上税收共治”税收知识普及系列活动;开展国际税收政策视频宣讲活动;开展“云智通——税企直通车”网络直播活动;开展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双线服务”活动;开展“好税官绽放税务精神”融合宣传活动。


90%以上涉税服务事项支持网上办理



“发布185项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建立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推出系列办税便利化举措,强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压缩出口退税个税平均办理时间……”在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刘召介绍了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系列工作举措。


据介绍,今年是税务部门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的春风行个税动以“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从支持疫情防控、支持复工复产、支持区域协调发展、优化政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持续发力,推出了5类27项79条行动措施。


这些措施将支持抗击疫情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将增进办税便利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将回应社会关切与服务国家大局相结合,以一系列实招硬招增进便利、服务不到发展。比如,为14981户企业配备首席税务服务官9106名,提供“一企一策”“一对一”“点对点”服务;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实现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支持网上办理;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将出口退税办理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到7个工作日以内;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等。


参加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征个人所得税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针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先后推出了4批税费优惠政策。在支持防护救治方不到面,有2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免征长牛璐介绍说,第一项是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二项是对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实物(包括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不包括现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有5项优惠政策,分别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免征增值税;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牛璐介绍,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有4项优惠政策,分别是对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河南省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对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免征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境外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


这六项优惠政策中第一项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旅行社及相个体户关服务、旅游景区管个体户理)四大类困难个人所得税行业企业,允许其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3万。这一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河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


同时河南省,在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方面,2020年2月-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额。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0年2月-6月,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此外,自2020年2月起,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可对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不超过5个月。各地已出台的基本医疗保险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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