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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办理工商执照条件二(嘉定区代办公司执照)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本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创新投入成本,激发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和共享水平,嘉定区科委对本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中开展科技双创券工作。根据《嘉定区科技双创券实施管理办法》(嘉科〔2018〕17号文)的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嘉定区科技双创券工作嘉定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2.创业团队:不具备法人资格,还未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并已入驻在本区的各级众创空间(含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司新型孵化器等)。


3.众创空间:本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托广泛二的执照社会资源,为区内的创业团队、创业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在内的各类创业场所,为创工商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开展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特色创新创业孵化服务的机构。


二、申请方式


1.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登录“长三角科技双创券服务平台”(http://scq.jiading.gov.cn)(以下简称本平台),首次登录用户请注册。


2.企业和众创空间在线填写《嘉定区科技双创券申请与审批表》,创业团队由所在众创空间统一填写《嘉定区科技双创券推荐与审批表》,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提交申请,待区科委审核。


中小微企业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附件包括:


工商营业执照;


众创空间需上传的证明材料附件包括:


(1)众创空间运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执照;


(2)办理创业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区科委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在递交申领的7个工作日后,在平台查询申请结果。


三、额度及支持比例


1.科技双创券采用电子券形式。采用事前申请、事后补助的方式。


2.每家中小微企业或创业团队每年度最高可申请10万元的科技双创券额度。


3.经核定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技术服务金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代办部分按照50%的比例核定;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核定。审核结果公示后进行兑现。本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使用加盟本平台的长三角地区科技服务资源的,享受同一补贴比例。


四、使用方式和范围


1.在2021年度内登录本平台,预约科技服务项目。服务双方必须签订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持券单位注意留存服条件务结果证明(包括检测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等)。服务完嘉定区成后,企业、创业团队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对属于双创券补贴范围内的服务,系统根据发票金额、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计算预计可抵扣的双创券额度。


2.本平台包括嘉定区、温州市、苏州市等多地科技服务资源。科技双创券可用于使用加盟本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研发实验服务机构和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供的研发服务,包括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文献情报等。服务范围以平台内服务项目图标标记有“科技双创券”为准。


3.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商业活动,不纳入科技双创券的支持范围。包括:法定认证、自愿性认证、行政许可、强检、计量、资格认定;商检、品控、工程、生产加工销售、影视制作、医学诊断或治疗行为;中介、咨询、培训、创业;服务外包、服务转包;企业用户与服务机工商构存在关联关系的;描述不清,无法确定具体服务内容的。


4.申领主体应在双创券有效期内使用。在有效期内未能使用的科技双创券,逾期自办理动作废,不得转让、赠送、买卖等。


五、补贴额度


1.区科委将隔年集中受代办理科技双创券兑现申请,具体兑现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见兑公司现通知。区科委将组织专家对科技双创券兑二现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按比例进行核定,审核后进行兑现。


2.在科技双创券申请、兑现过程中,中条件小微企业、创业团队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停拨或追回财政资金,并纳入单位及个人诚信系统档案。构成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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