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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等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换股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或“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华包”)(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于2021年4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50号)核准,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冠豪高新发行565,469,490股股份吸收合并粤华包。

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为冠豪高新及粤华包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9月23日。自定价基准日至换股日/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前,若冠豪高新和粤华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冠豪高新和粤华包换股价格、换股比例、冠豪高新换股发行股份数量、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粤华包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等将相应调整。

二、冠豪高新和粤华包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户除外)每10股派发0.45元(含税)现金红利。截至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271,315,443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28,749,998股,以此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915,445.0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1日。

粤华包于2021年4月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粤华包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0,54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34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送现金股利17,184,45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26日。

三、换股价格、换股比例等事项的调整情况

在公司和粤华包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粤华包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等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冠豪高新和粤华包换股价格的调整

冠豪高新A股的换股价格由3.62元/股调整为3.58元/股,粤华包B股的换股价格由4.05元/股调整为4.02元/股。

2、换股比例的调整

粤华包B股股票调整后的换股比例=粤华包调整后的B股股票换股价格/冠豪高新调整后的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股票发行价格。根据上述发行价格和换股价格,粤华包B股股票的换股比例调整为1:1.1229(保留四位小数),即每1股粤华包B股股票可以换得1.1229股冠豪高新A股股票。

3、冠豪高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粤华包发行的股份数量的调整

根据前述调整后的冠豪高新和粤华包换股价格、换股比例,冠豪高新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份数量由565,469,490股调整为567,541,733股。

4、冠豪高新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的调整

冠豪高新A股异议股东的收购请求权价格由3.62元/股调整为3.58元/股。

5、粤华包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的调整

粤华包B股异议股东的现金选择权价格由2.52元/股调整为2.49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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