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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社保(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名称和地址)

#陇南全力战疫情# #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全市社保业务经办事项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安排,我局于2020年2月3日起正常办公。在保障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社保权益的同时,为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从源头上减少社保经办服务大厅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就我局节后疫情防控期间窗口业务办理提示和建议如下:


一、推行“不见面”办理。您可选择登录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见附件)和社保卡网上受理(见附件)以及“陇南人社”“陇南社保”微信公众号办理相关业务。


二、先电话咨询再办理。对于须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事项,可提前电话咨询,预约办理时间,提前准备好必要材料,确保到场后能够一次性办结;其余可通过邮寄、社保微信公众号“微业务”、电话、QQ等方式灵活办理。社保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上班工作时间,望理解。


三、延长业务办理时间。一是对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可以延期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退休人员相关待遇的享受;二是对于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建议您适时推迟办理。四、涉疫业务绿色通道。对于涉及疫情的社保业务,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定工伤后支付工伤待遇的,我们将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做好社保经办工作。


五、社保经办大厅防疫工作。要全面做好办公场所的清洁、通风和消毒工作,积极购买或协调有关部门调配医用口罩,有条件的还可以增加医用手套等,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其他诸如棉布口罩等不具备防疫功能的口罩一律不得佩戴使用。一是做好社保经办大厅和机关办公区防疫工作。如须现场办理业务,请您务必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等工作;如您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自行在家隔离观察。二是通风消毒工作。社保经办大厅和局机关办公区,安排专人分别在上班和下班时对相关区域进行全方位的通风消毒工作,并设立废弃口罩收集箱,按照卫生部门相关处理要求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感谢您对陇南市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恭祝您健康平安。附:


1.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




2.社保卡网上受理(网址:http://www.rst.gansu.gov.cn:8080/query);


3.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longnan.gov.cn/public/organ/4455561siteId=4448177&organId=4455561);


4.市本级业务办理(咨询)电话:办公室:0939-8212599;机关财务:0939-8657681;参保登记、基数核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业务办理:0939-8218034;参保登记、稽核业务咨询:0939-821868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咨询:0939-8213992、0939-8218683;工伤失业保险业务咨询:0939-821578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咨询:0939-821682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业务咨询:0939-8215783。



陇南市社保局


2020年2月1日




关于开展会计人员网络免费考前和


业务学习活动的通知


全市广大会计人员: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会计人员网络免费考前和业务学习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甘肃省财政厅联合“中华会计网校”“东奥会计在线”“思想天下”“高顿秀财”“北京创联”五家会计网校,免费提供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等业务辅导课程学习。会计从业人员可任选一家网校扫描二维码,免费登录学习职称考试辅导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等内容。


二、活动时间


自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活动时间暂定为一个月。


三、活动要求


会计人员要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好在家空闲时间,积极利用电脑、手机等多媒体工具加强会计业务能力学习,提升本领、凝心聚力、共战疫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贡献力量。



陇南市财政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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