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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江苏省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1、申请书:包括被执行人基本信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情况,申请事项及理由;


2、证明材料:包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履行能力状况、投资收益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可邮寄至常州市天宁区通锦路2号常州中院执行局。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常州两级法院失信治理联络人及联系电话


常州


中院


徐 媛


0519-85579802


溧阳


法院


潘苏华


0519-87033958


金坛


法院


宗倩云


0519-82399710


武进


法院


周霄荷


0519-88311219


新北


法院


薛 明


0519-81597107


天宁


法院


李杰瑜


0519-85577385


钟楼


法院


仲曦雯


0519-83907119


经开


法院


张筱佳


0519-698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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