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1、申请书:包括被执行人基本信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情况,申请事项及理由;
2、证明材料:包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履行能力状况、投资收益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可邮寄至常州市天宁区通锦路2号常州中院执行局。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常州两级法院失信治理联络人及联系电话
常州 中院 | 徐 媛 | 0519-85579802 |
溧阳 法院 | 潘苏华 | 0519-87033958 |
金坛 法院 | 宗倩云 | 0519-82399710 |
武进 法院 | 周霄荷 | 0519-88311219 |
新北 法院 | 薛 明 | 0519-81597107 |
天宁 法院 | 李杰瑜 | 0519-85577385 |
钟楼 法院 | 仲曦雯 | 0519-83907119 |
经开 法院 | 张筱佳 | 0519-6980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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