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购买烟酒、汽车、汽油、高档化妆品等商品的人,都会和消费税打交道。这个自1994年1月1日起开征的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作为征收对象,历经多次政策调整和改革,已成为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在组织财政收入和引导生产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国内消费税收入达12028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近7.8%。
虽然消费者实际最终承担了消费税,但对很多人来说往往“无感”。这是因为我国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而非零售环节征收,生产者“替”消费者缴纳了税收。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加强源头控制,方便税收征管,防止税款流失。
近年来,消费税改革持续推进。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消费税改革的方向是“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同时,征收从生产环节后移到批发或零售环节,纳税人将大幅度增长而且高度分散,对税收征管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不过,近年来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特别是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持续推进,征管难题有望得到较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