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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后再出口境内货源地(出口报关单的境内货源地)


提高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开放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目的就在于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1952年,中国分别设置了商业部和对外贸易部,对内贸与外贸实行分别管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贸对国内经济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2003年3月,国家组建商务部,将内外贸管理体制统一了起来。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国内大市场的规模优势也越来越大。这为创新型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广阔空间。研发投入高、网络效应和学习效应强的创新型行业,日益成为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产业。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首先要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内贸大发展,同时还要打通内贸、外贸之间的阻隔,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


接下来内贸外贸融合发展的潜力依然很大。比如,在需求端,庞大的国内市场和活跃的国内贸易,每天都在诞生着海量数据。这些数据一经有效利用,就能产生出巨大的生产力,推动着反向定制(C2M)、智能工厂等创新模式的发展。在供给侧,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可以提高企业同时开拓两个市场和利用两种资源的能力,提高其经营灵活性和抗风险能力。国内企业在向高标准看齐的同时,也可以扩大“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在《意见》中,就有很多非常具有针对性的有力举措。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推进“监管一致性改革”应成为一个重要抓手。这其中,既涉及国内监管体制与国外监管体制的对接与协调,也包括国内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监管体制和标准的一致性。监管一致性水平越高,企业同时经营内外贸的可能性就越大,内外贸一体化的发展水平也会越高,越有利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从长远来看,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应对复杂市场环境中提升灵活性、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有利于中国推进全面开放、进一步优化区域开放布局。这些都为中国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增加不少新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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