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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建龙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黄建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孙雅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方案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 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25,326,781.0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8号)文核准,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共计募集资金39,196.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11.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8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3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实施项目,并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董事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6日出具的《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243号),截至2021年12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4,831,498.0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5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合计495,283.02元(不含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综上,本次置换的金额共计125,326,781.04元,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方案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且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326,781.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方案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243号),认为:富佳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富佳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243号)。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8号)文核准,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共计募集资金39,196.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11.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8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3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甬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项目进展情况,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或不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 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4、《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跃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王跃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俞世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郎一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选举骆俊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选举涂自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选举陶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程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王伟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叶龙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参照当地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综合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的津贴由6万元/年(含税)调增为10万元/年(含税)。其他事宜依据《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2年1月起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龙虎、王伟定、程惠芳已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订《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13:30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跃旦先生、俞世国先生、郎一丁先生、骆俊彬先生、涂自群先生、陶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程惠芳女士、王伟定先生、叶龙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等材料,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经查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各候选人均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我们同意拟提名王跃旦先生、俞世国先生、郎一丁先生、骆俊彬先生、涂自群先生、陶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拟提名程惠芳女士、王伟定先生、叶龙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建龙先生、孙雅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8年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跃旦先生,195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0 年 10 月至 1978 年 8 月,任余姚通用机械厂工人;1978年 8 月至 2002 年 3 月,先后在余姚市财政税务局、余姚市计划委员会、余姚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任职;2002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富佳有限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俞世国先生,195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0 年 12 月至 1976 年 3 月,先后在浙江省金华县中队、安徽省阜阳县中队服役;1976 年 11 月至 2002 年 8 月,先后在余姚第三农机厂、余姚塑料总厂、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富佳电器任职;2002 年 8 月至2018 年 12 月,任富佳有限副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郎一丁先生,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浙江肯德基有限公司宁波店经理助理、杭州总部公共事务部经理助理;2002 年 12 月至 2004 年 6 月,在北京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进行脱产培训;2004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富佳有限外贸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进出口部经理、执行总经理、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涂自群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 年 9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东莞永成电器有限公司设计部技术员;1996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东莞美群电器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1997年 12 月至 2013 年 4 月,历任东莞创科集团创力电器有限公司工程部研发工程师、研发主管、高级主管及项目经理等职务;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苏州索发电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富佳有限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骆俊彬先生,198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北京五洲泛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舆情分析员;2009 年 1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格工具有限公司外销业务员;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销业务员;2012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富佳有限业务员、进出口部副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业务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20 年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陶蓉女士,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浙江宁波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副主任、执业律师;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首席机构顾问、高级副总裁,中信证券股份公司新三板部及投行委浙江分部高级经理、项目负责人;2018 年 10 月至今,历任宁波燕园世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惠芳女士(独立董事),195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77 年 8 月至 1978 年 12 月,任东阳化工厂技术员;1979 年 1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浙江工业大学教师;1993 年 4 月至1994 年 10 月,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助理;1994 年 11 月至 2009年,历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和院长;2010 年至 2013 年,任浙江工业大学浙商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2013 年至今,浙江工业大学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院长;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龙虎先生(独立董事),195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4 年 1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余姚制动器厂财务科长、支委;1992 年 11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宁波安捷制动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支委;1995 年 10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余姚舜江会计师事务所外资部经理、所长;1999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伟定先生(独立董事),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 年至 1993 年,任上海无线电三厂宁波分厂营销部总监;1994 年至2018 年,历任奥克斯集团华东区总监、通讯公司营销总经理、小家电公司总经理;2016 年至今,任宁波市家电行业协会秘书长;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建龙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工程师。1981年8月至1997年6月,任余姚矿山机械厂车工、维修电工;1997年6月至2000年2月,任宁波凯波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2年 1月,任余姚益高康电信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2年2月至2002年8月,任富佳电器车间主任;2002年8月至2018年12月,历任富佳有限品管部经理、总经办主任、工程部经理、采购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分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孙雅芳女士,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08年8月,任南京中萃食品有限公司市场部员工、经理;2008年8月至2013年2月,任宜兴天一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2013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富佳有限分公司市场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分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以及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2月27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现场登记时间及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持有关证明到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行政大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昂良


电话:0574-62838000


传真:0574-62814946


邮箱:chenal@furja.com


邮政编码:315400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行政大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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