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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收入确认应用指南(新会计准则应用的收入确认方法)

【IPO案例】定制化产品确认收入及退换货政策等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问询问题




审核问询函问题 2.关于收入


2.1关于收入确认政策


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检查:(1)公司销售模式均为直销,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发行人依据与客户的对账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与大部分客户对账时点为次月初对上月发货销售订单进行对账,存在客户于发货当月实际取得货物控制权,或者货物相关的风险已经转移给客户,发行人于次月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


(2)2018年公司与安靠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通过销售合同和出货记录确认收入,未通过对账确认收入;客户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存在延期对账的情况,2020年对账单包含2019年7月发出的货物;(3)公司与A公司等7家客户签订的采购订单日期晚于发货日期,发行人存在后补采购订单的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定制化产品特征、销售及结算模式、发货数量及频次,说明以对账确认收入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2)合同约定的验收和对账条款,商品风险报酬或控制权转移的时点,对账确认收入的具体流程、时间点、对账周期,对账差异如何处理,次月对账是否导致收入确认跨期及具体影响,发行人根据发货销售订单进行对账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部分客户未通过对账确认收入或延期对账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4)公司的退换货政策,报告期内及期后产品退换货的原因、金额、比例,不良品退回后的处理机制及相关会计处理,各期发生的售后服务费金额、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5)报告期内存在后补采购订单的原因及占各期销售收入的比例,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确认相关内控是否存在缺陷及整改情况,是否影响内控有效性的认定。








问询回复






问题回复


【发行人说明】


(1)结合定制化产品特征、销售及结算模式、发货数量及频次,说明以对账确认收入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回复】


一、对账确认收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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