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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有何区别(保障性住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哪些人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如何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何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不同的租赁需求? ……这份“问答”请收好!




问:杭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目标是什么?


答:“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3万套(间),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如何确定?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为一定区域内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金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




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要求是什么?


答: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其中,住宅型建筑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确需超过标准的,须报经各区政府批准且最高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20—45平方米,且该类户型不得少于80%,一般不超过50平方米。





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事业单位可将依法取得使用权的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内以及产业园区外符合条件的存量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比上限可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允许改建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结合“一核九星”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合理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




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财政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的各项补助资金,市级财政通过现有政策及资金予以支持;各区政府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支持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问: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哪些房源筹集方式?


答: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5种筹建渠道基础上,支持探索利用村级留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利用地铁、公交停保基地等上盖物业新(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将闲置或已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的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管理。




问: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何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不同的租赁需求?


答:通过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给,缓解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让新市民、青年人能够租到合适的房源,实现“租得到”;发展小户型和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租得起”;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从而促进职住平衡,实现“租得近”;稳定供应,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推动租赁关系相对稳定,实现“租得稳”。







问:目前杭州市保障房租赁住房筹建情况如何?


答:截至10月底,杭州市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7万套(间)。其中,蓝领公寓制度属全国首推,已筹集房源4.24万套(间),交付使用2.21万套(间),累计入住服务性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2.45万户;全省首推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已筹集房源5.2万套,开工建设3.67万套,并在主城区开展了1300余套房源的试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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