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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减税分代理制员工制吗(代理制保险营销员个税)


长期以来,保险营销员群体的双重税负问题一直困扰着行业,如今,随着国家个税新政以及针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落地,年收入在 6万元以下的大多数保险营销员无须再缴纳个税,同时,一些地方也已经确认,月入10万元以下的保险营销员无须再缴纳增值税,困扰行业许久的双重税负问题得以暂时解决,中低收入营销员群体税收负担大大减轻。


有观点认为,税负的减轻,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保险营销员群体,尤其是中低收入保险营销员群体的收入,将有助于改善其留存率,甚至再度助推行业营销员规模快速扩张。


实际上,截至 2017年底,国内保险营销员数量已经增至 807万人,与城镇常住人口之比接近 1%。这一比例实际上已经接近甚至超越部分发达保险市场,这意味着,国内的保险营销员数量已经趋近饱和。


而从五大上市人身险企营销员人力数量来看,其中三家,国寿、新华在 2018年上半年的保险营销员数量相较 2017年底均已经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平安、太保、太平营销员数量虽实现了正增长,但也仅仅是略微增长,增速已经不复从前。


无论如何,营销员数量增长拐点已至。



01.个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相继落地,中低收入营销员大减税

多项有关减免保险营销员税负的政策相继落地,给不甚景气的 2019年人身险公司开门红带来一丝希望。


近期,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相继落地,分别就新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以及个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进行了明确。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从 2019年 1月 1日开始之后的 3年间,保险营销员的展业成本按照将收入额的 25%计算;同时明确保险营销员的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来缴纳个税。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 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 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根据专业人士测算,经历此轮减税之后,年收入在 6万元以下的保险营销员均无须再缴纳个税,利好大部分中低收入保险营销员。


单位:元


另外根据 2019年 1月 18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自 2019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小微企业:


对月销售额 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如果将满足相应条件的保险营销员视为小微企业,那么月入 10万元者均无须再缴纳增值税,营销员税负又将进一步减轻。


不过,根据慧保天下的了解,保险营销员是否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尚无明确说法,不同地区对此的解读也有所不同,还有待进一步的规范。


02.税负减轻,营销员数量将再度迎来暴涨?

长期以来,营销员群体一直被双重税负、收入低等问题所困扰,其中所谓"双重税负"就是指代理人群体既需要像企业一样缴纳增值税(原来是营业税),又需要像企业职工一样缴纳个人所得税。本身较低佣金收入水平,叠加双重税负,进一步压低保险营销员的平均收入。


而此番,根据修订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一旦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给予保险营销员群体"对月销售额 1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待遇,则保险代理人的双重税负问题将在一定时间内得到彻底解决,实质性提升中低收入保险营销员的收入水平。


不少观点认为,随着营销员收入水平的改善,将有助于提升其留存率,并助推保险营销员数量快速增长,从而利好个险渠道,甚至改善人身险公司全年保费表现。


其主要理由有三:


原因之一:税负减轻,营销员收入相应增加,有助于险企提高营销员留存率。


原因之二:保险营销作为人力密集型行业,天然具备有人力蓄水池的作用,2019年,宏观经济不景气,不少企业已经开始进行裁员,保险营销员群体人力蓄水池的作用将再度得以彰显,数量或将进一步快速扩张。


原因之三:随着行业转型深入,银保渠道全面遇冷,险企纷纷转向个险渠道、保险中介渠道,并加大相应投入,叠加保险营销员税负的减轻,或将进一步吸引人们加入保险营销员渠道。


03 国内营销员密度已经达到发达保险市场水平

不过,在实际的营销员数量走势面前,上述结论或许还有待进一步推敲。


众所周知,为了响应国家的简政放权,2015年 8月,保险监管部门彻底取消了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转由保险公司自行组织考核,这导致 2015-2017年间,保险营销员数量出现暴涨,截至 2017年底,已经从 2014年底的 325万,增加到807万人。



不过进入 2018年后,营销员数量增长显然遭遇瓶颈。



根据上市险企半年报以及其他媒体公开报道,截至 2018年 6月底,中国人寿个险渠道队伍规模达 144万人,同比下降 5.6%;平安人寿营销员规模 140万人,同比增长 5.5%;太平洋寿险月均保险营销员 89万人,较 2017年月均人力 87万人略有上升;太平人寿保险营销员数量为 41万人,同比增长 6.6%;新华保险个险渠道人力规模 33.4万人,同比下降 4%。


相较 2017年底,中国人寿、新华的营销员规模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平安人寿、太保寿险、太平人寿的营销员规模虽呈正增长,但也只是略微正增长。


营销员数量下降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人均产能下降。以五大上市人身险企为例,2018年上半年,平安人寿营销员收入同比下降 4.8%,太平洋寿险营销员月均首佣较上年同期下降 22.2%;新华保险人均综合产能也同比下降 26.2%。


五大上市险企的营销员数量市场占比 50%以上,其增长陷入停滞,也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行业整体的营销员数量增速。


进入 2019年,就 1月开门红的数据来看,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寿险以及新华保险四大上市险企的个险新单保费增速差异巨大——海通证券、天风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预计,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保险在 2019年 1月的新单保费收入同比变动分别为 90%、-20%、-15%和 0%除中国人寿外,其余三家都是零增长或负增长,新单保费增长形势、营销员人均产能形势依然不甚乐观,这或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营销员的留存


更重要的是,即便是按照 2017年底的数据,国内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在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中的占比已经接近 1%——这已经非常接近发达保险市场的情况。


数据显示,2015年,日本保险从业人员占城镇人口比例为 0.86%;2016年底,美国保险从业人员占城镇人口比例为 1%;而 2017年底,国内保险营销员数量已达 807万,在全国城镇常住人口(81347万人)中的占比也已经接近 1%——这一比例与美国市场相当,却已经高于日本保险市场,这意味着,国内保险营销员市场已经趋近于饱和,这也意味着,税负的减轻或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保险营销员的留存率,但已经没有太大空间继续推动营销员数量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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