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究竟是如何制定的呢?
根据《吴江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普通住宅前期(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协议方式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按照2017年出台的《吴江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物业公共服务根据小区收费面积分为8个服务收费档次、5个收费等级,对于每个等级我们都规定了最高限价。”区发改委价格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非普通住宅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执行。业主采取自行管理或业主自行管理与委托专业机构相结合管理的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共同决定,约定执行。
责编:邓本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