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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商最新公告(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

2022


为促进跨境电商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发布公告2022年第7号《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 ,优化调整《跨境电商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调整内容如下:



3.目录中对肥皂、消毒剂、温度计、血压仪、气压仪等新增“《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的商品除外”的限制。


新增29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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