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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税通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 粤税通查询远程补申报个税

本指引适用于已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人员缴费,未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请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方式一:直接扫描“粤税通”二维码进入“粤税通”小程序。


方式二:关注 “广东税务”、“揭阳税务”公众号 ,点击“微办税”进入“粤税通”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进入登录验证界面。





第三步:选择“人脸识别认证”粤或“微信实名认证”,点击“下一步”进行验证操作。



第四步: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第五步:选择险种及缴费类型(支持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1、本人缴费:在“基本信息”录入界面中,“险种”选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选择“本人缴费”,点击“下一步”进入应征信息界面。





2、代他人缴费:在图1“基本信息”录入界面中,“险种”选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选择“代他人缴费”,点击“下一步”进入“户籍信息”录入界面;在图2“户籍信息”录入界面中,输入参保人“姓名”,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确认“险种”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后点击“确定”进入应征信息界面。





第六步:怎么完成缴费


1、选择应征信息(原则上一个人只有一条应征数据,如果同一个人本年度出现两笔及以上应征数据,请先与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正,避免错误缴费),点击“缴款”进入“温馨提示”界面,请详细阅读提示内容。





2、确认缴款信息无误后,请点击图1查询“去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跳转图2“清缴成功”界面,即完成缴费。





第七步:开具电子税票


方式一:在“清缴成功”提示界面,点击“开具电子税票”→“缴款方式”选择“本人”或“他人”(如果选择“他人”需要输入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明号码)→点击“查询”,进入明细界面→点击“明细”→点击“开具电子税票”→输入“电子邮箱地址”→点击“发送邮件”,系统自动将电子税票发个税送到您填写的邮箱地址。





方式二:登录“粤税通”小程序,选择“城乡居民社保电子税票开具”→点击“完税证明(文书式)”→“缴款方式”选择“本人”或“他人”(如果选择“他人”需要输入补参保人姓名和身个人所得税份证明号码)→点击“查询”,进入明细界面→点击“明远程细”→点击“开具电子税票”→输入“电子邮箱地址”→点击“发送邮件”,系统自动将电子税票发送到您填写的邮箱地址。





第八步


查询缴费记录(支持本人缴费查询和代申报他人缴费查询)


登录“粤税通”小程序,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查询类型”选择“本人缴费情况查询”或“代他人缴费情况查询”;“缴费状税通态”选择“全部”、“已清缴”或“未清缴”;“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对应的“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查询”,查询本人缴费记录或代他人缴费记录(缴费情况明细中,如果“缴款状态”显示“缴费成功”表示缴费人已经完成缴费)。





已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人除可优先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缴费外,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银行网点(农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和村居委代收代缴等渠道进行缴费。




注意事项


1、在办理缴费时,要将“险种”选择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认真校对应征数据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缴费金额等关键信息是否正确。




2、在办理缴费时,一个人因有多个历史参保地等原因,本年度可能出现两笔及以上应征数据,如果同一个人本年度出现两笔及以上应征数据,请先与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正,避免错误缴费。




3、参保登记和应征数据推送业务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如果在税务提供的各种缴费渠道查询不到应征数据,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个人尚未办理参保登记,须先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如果个人已经办理参保登记,请跟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定是否已将个人应征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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