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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尼勒克县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

亚心网讯(通讯员 翟小军 吴丹丹)笔者从新疆国税局获悉,今年上半年,该局已公布28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并将全部涉案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一次性降为D级,公开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实施严格限量供应、加大检查力度等征管稽查措施,同时联合23家自治区相关部门,对失信纳税人实施了一系列联合惩戒。随着“杀手锏”接连祭出,“老赖”在新疆越发寸步难行、步履维艰,褒奖诚信、惩戒失信日益成为全社会共识。


惩戒之网越织越密


“国以诚立心,人以诚立身”。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更好地做好“放”“管”结合的必要条件。


新疆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岩告诉笔者,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在多领域积极探索联合惩戒工作。特别是2016年《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颁布,明确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协同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起了以诚信为核心的多维监管体系。


自国家税务总局启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和对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以来,新疆国税局便对这一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针对新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落后的情况,新疆国、地税多次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作专题汇报,促请政府牵头成立联合惩戒工作小组,把联合惩戒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总体建设中。


经过反复沟通,2015年5月10日,由自治区发改委牵头,工商、交通、法院、公安、税务等23家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徐岩副局长说:“《合作备忘录》共规定了18项惩戒措施,涉及内容多、规定内容具体、惩戒力度大、影响范围广,对失信纳税人进行了‘真刀真枪’的强行约束,充分体现了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要求。它的出台标志着新疆联合惩戒工作进入了实质阶段。”


随后,各成员单位认真磋商,建立起新疆纳税人信用信息公文交换平台,规定以纸质函的方式,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推送给成员单位,就此明确了案件信息传递、反馈机制。国税部门还积极与工商部门沟通,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与工商部门推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紧密结合,对已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扩大了“黑名单”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为规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工作,统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和公布内容,新疆国、地税根据当地实际,于2016年上半年联合出台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使案件信息公布持续进一步规范化。按照规定,全疆23个地、州、市国税局均在各自门户网站建立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定期公布偷税、逃避追缴税款、骗取出口偷税、抗税、虚开发票等各类案件信息。


徐岩副局长表示:“税收领域是探索联合惩戒的重要‘突破口’。通过从公布原则到具体操作、从案件推送到动态管理、从惩戒措施到具体落实的逐一细化、制度化,新疆国税局已初步建立起联合惩戒的制度之网,为褒奖诚信、惩戒失信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接下来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信息体系建设提供了助力。”


失信“老赖”步履维艰


新疆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孙建东告诉笔者,2015年以来,该局累计公布83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已通过公文交换平台向联合惩戒成员单位推送了全部案件信息。该局已联合各相关部门,对案件当事人采取了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形成了对“老赖”的打击合力,失信行为只要一经发现,必然无处藏身。


近日,尼勒克县xxx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主动前往尼勒克县国税局,痛痛快快地缴清了所欠的133.44万元税款和56.28万元行政处罚。促使魏某如数补缴税款的正是联合惩戒与“黑名单”无处不在的压力。笔者从伊犁州国税局稽查局了解到,该局干部通过日常检查发现魏某所经营的乳业公司在2005年至2012年期间,长期采取帐外经营、少报利润等方式,只对部分收入申报纳税,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131.54万元,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1.90万元。在多次督促缴清税款无效后,当地国税部门将魏某及其所在公司列入“黑名单”。


没过多久,魏某计划前往乌鲁木齐出差谈生意,在机场购买机票时,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身份信息已经上了全国法院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此无法购票乘机。得知这一消息,魏某不禁大吃一惊,但他随即发现偷税欠税带来的“麻烦”远远不止于此。“本以为‘黑名单’只是一阵风,吹过就过了,没想到因为自己鬼迷心窍的偷税漏税,我信用卡不能刷,飞机不能坐,个人和公司的银行贷款也统统要被限制,等于手脚都被绑住了。知道了违反税法的代价这么高昂,哪怕再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少报收入、以身试法了!”魏某对笔者说。


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卫告诉笔者:“以高消费为例,一旦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甚至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一系列行为都将一概受限,不论在工作或生活中,都将遭遇种种不便。”


与魏某怀抱同样感触的还有新疆xx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该公司在乌鲁木齐开发区经营多年,享受政府补贴扶持资金。但经检查发现,2015年夏天,由于当时资金周转压力较大,为谋取经济利益,该公司与江西、福建等地的服装、物流公司“合作”签订虚假的购货、出口合同,并制造资金流转的假象,向国税机关骗取出口退税79.32万元,因此被列入“黑名单”。黄某告诉笔者,从此以后,不仅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被一次性降为D级,办理申报退税等各项涉税业务再也享受不到“绿色通道”等服务,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还将该公司列为检验检疫失信企业,进行重点监管,重新评定已取得的相关资质。更为严重的是,当地商务部门取消了2年的补贴扶持资金,同时不予受理企业申报进口商品配额,该贸易公司将因此至少损失上百万元。


联合惩戒有效发挥了部门“组合拳”的威力,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多领域、跨部门的联合惩戒,使失信者付出的不止是经济损失,还有企业声誉、个人名誉乃至商业机会。哈密恒德天润商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左尚华表示:“有了国税机关公布的税收‘黑名单’,使得企业在客户选择方面多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今年4月,公司组织供应商集中招标时,采购部门本来已初步敲定了一家供应商。但后来财务人员发现这家供应商今年一季度刚刚因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被查处,‘荣登’税收黑名单。尽管他们的报价确实比较优惠,但经过谨慎考虑,我们还是及时中止了与这家公司的合作商谈。”左尚华的谨慎没有错,不到一个月,这家公司转为非正常状态,老板走逃不知所踪。


“诚信纳税是履约能力、投标信誉、综合实力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形象和商业道德的最好说明。税务部门推出的‘黑名单’,也是我们纳税人心目中的‘黑榜’。不管过去多么有名气、打过多少交道,只要谁不小心上了‘榜’,我们在和他们的合作中都会倍加小心。这是因为减少与失信客户的往来,既有助于我们降低自身经营风险,也有助于净化市场、规范行业发展。不论是着眼当下,还是从长远看,对我们发展的大环境都是有好处的。”新疆哈密潞安煤化工有限公司法定负责人赵雄资说。


徐岩透露,下一步,新疆国税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推动对涉税犯法案件当事人惩戒措施的落实,同时加大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纳税意识与良好氛围,积极助力新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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